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邮政编码:671000;联系电话:0872—2316659)。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明确1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5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突出抓好住房保障、建筑业、房地产业、规划审查、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我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在广泛采取州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形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发布涉及我局政府信息,不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通过州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3 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条,通过报刊、公示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节目1次,科室人员通过广播回应热点事件1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年内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1件由州政府办信息科交办,已对城市垃圾处理信息进行了公开,另1件已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办理。
(四)行政复议情况:年内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件。
(五)行政诉讼情况:年内我局未收到行政诉讼件。
(六)举报投诉情况:年内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情况:办公室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没有专职人员,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我局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预算,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未举办各类培训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2人次。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根据州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主要公开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内容,重点公开全州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主要政策内容、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每月进展情况、全州农危改工作每月推进情况。2019年度,我局重点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城乡建设”专栏主动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工作推进情况信息。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缺乏细致的安排,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州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城乡建设”专栏建设,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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