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0000632401000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此次公开按照改革前三定方案)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有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测绘法律、法规;编制州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州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全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动态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国有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州级规划矿区、对大理州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1、负责管理地质矿产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州级重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12、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产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3、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5、承担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职责;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级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承担苍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职责。
17、承担大理州不动产登记职责。
18.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担当作为,保障科学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洱海保护、生态文明和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共计完成23个建设项目的预审(含预审初审),涉及土地总面积1420公顷,其中农用地1212.33公顷(农用地中耕地422.41公顷)、建设用地65.59公顷、未利用地142.08公顷。共审查上报35个项目(批次)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总用地面积780.62公顷,已获批准32个项目(批次)建设用地572.56公顷,有力保障了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全州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95宗,面积1000公顷,其中出让469宗,面积490公顷,出让价款61.05亿元。二是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充分利用设施农用地政策,指导县市支持发展用地。共审核备案各类设施农用地88件,用地总面积117.3公顷(其中耕地78.42公顷),有力支持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严守红线,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在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州级和部分县市建立安装了大理州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系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短期内难以完成耕地类别或质量补充,在完成数量补充的前提下,向省厅申请借用提质改造指标予以保障,共上报申请单独选址项目和批次用地报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挂钩共31件。三是切实抓好土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历史遗留土地整治项目和州级投资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大理市、云龙等8个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达资金共计8787.94万元。
3、集约优化,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提高。一是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对各县市上报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贯彻落实差别化用地新政,大力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全州共有39宗地执行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计提政策,总面积268.78公顷,降低出让价款6548.53元。三是创新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和企业用地模式,鼓励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及产业用地支持政策,创新供地方式。全州共有13宗地执行降低企业前期开发供地成本,涉及用地面积68.35公顷,降低出让价款6157.38万元。四是严格执行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免缴、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等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州共减免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8878.42万元,企业经批准缴纳土地价款9167万元。
4、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全州共编制上报增减挂钩实施方案22个(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21个),拆旧区总规模68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7650亩,预计节余增减挂钩指标6705亩。巍山县、弥渡县、洱源县、鹤庆县4个县各1个项目的指标已流转至腾冲市453亩,流转单价25万元/亩,总价款11325万元。云龙等10个县13个项目共1089亩已与海开委签订节余指标流转意向性协议,协议总价款2.72亿元。
5、协调联动,矿政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实行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的部门联动、信息互通机制。截至目前,共开展矿产资源联合审查18件,初步形成了资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管理科学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二是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大理发现洱海流域非煤矿山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全州非煤矿山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6、防治结合,地灾防治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宣传教育培训287次,参加人数12561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63次,参与人数10138人次。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16起,其中滑坡11起、泥石流3起,崩塌2起,未造成人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3万元;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起,紧急转移34人,避免经济损失290万元。全州上下以质量为抓手,抓住汛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的黄金期,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施工,共开展了66个项目的施工(其中大型以上项目23个,中小型项目43个),完成投资8479.43万元。
7、勇推改革,国土资源试点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全州不动产登记“推绕拖”“事难办”问题排查整改,清理规范不动产登记抵押数据,完成大理市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省级检查及验收。截至目前,全州共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9.37万件,不动产登记证明4.86万件。二是扎实推进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围绕“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任务,按照“消化过去、管住现在、规范未来”的思路,与洱海保护治理、民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有机结合,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8、协调联动,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工作顺利推进。一是组建了工作机构。抽调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州林业局、州文化局、大理旅游集团等单位业务技术骨干12人,组成再评估工作组。二是地质公园博物馆改造、导览解说系统建设、档案资料搜集立卷归档以及地质公园丛书、科学考察导游图、景区景点折页等编写印制工作全面完成。大理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于8月顺利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大理州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大理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0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4.69万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7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77.76万元。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新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3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71万元,占总支出的94.71%;项目支出81.31万元,占总支出的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旧项目已完成,新项目部分工作延续到2019年继续开展,相应的支出也将于2019年才发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5.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其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旧项目已完成,新项目部分工作延续到2019年继续开展,相应的支出也将于2019年才发生。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大调查经费119.26万元,支出1.08万元,余118.18万元。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大调查经费,此项目才进入招投标阶段,2019年才能完成。
(2)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22.47万元,项目已完成。
(3)2018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1322.28万元,支出为0万元。2018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由于下达的时间较晚(年终下达),属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切块资金,需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下达到县市。
(4)大理州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经费23.6万元,项目已完成。
(5)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经费补助10万元,项目已完成。
(6)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技术服务工作经费20.16万元,项目已完成。
(7)2018年大理州卫星定位系统项目专用通讯网络经费4.0万元,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5%。与上年对比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旧项目已完成,新项目部分工作延续到2019年继续开展,相应的支出也将于2019年才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采样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0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9%。主要用于正常运转行政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度职工差额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38.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费未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2万元,下降3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2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万元,下降46.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费未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占68.91%;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占31.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国土资源所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联系、调研、检查、监督以及地州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其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08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3.20万元,邮电费3.12万元,差旅费45.74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会议费1.57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劳务费2.06万元,委托业务费6.84万元,工会经费12.42万元,福利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州国土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2,496.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73.21万元,固定资产123.3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43万元(新增固定资产0.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32.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12,496.57 |
12,373.21 |
123.36 |
0.00 |
34.98 |
0.00 |
88.3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06324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