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州有关防震减灾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权限批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负责拟定本州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州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制定;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本州地震预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提出和实施;负责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州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建设工程抗震投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协助州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对州内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备案管理;组建和培训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
8、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州内震情和灾情速报及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开展。
9、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完成州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10、指导县市地震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应对处理地震灾害事件。
11、完成全州9个县市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
12、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确保全州10大观测手段56台地震前兆观测仪器和27个强震动台站的正常运行。
2、完成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及基本配套条件阶段建设。
3、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及时落实宏、微观异常。
4、在全州范围内组织“3.16”、“5.12”、“11.6”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5、创建1个省级、2个州级防震减灾安全示范社区(村),9所州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6、组织召开地震趋势会商会,并编写《云南省2017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
7、组织召开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会议。
8、组织全州地震应急演练。
二、大理州地震局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以及省、州委和州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体现预算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强化本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理财,我局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相关要求;预算编制过程中以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大理州地震局基本情况
大理州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四、2015年大理州地震局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6.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67.3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5万元,占总支出的50.37%,项目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的29.38%,上年结转支出72.54万元,占总支出的20.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地震事务(01)”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210)——医疗保障(05)”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险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地震预测基础设施的经费支出95万元,如地震监测台站、台网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地震群测群防经费、地震短临跟踪监视及突发宏观事件调查经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经费、地震应急演练经费等开支。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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