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政府机构改革设置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1]2号)精神,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等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和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编制地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州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镇化进程加快。截止2015年底,全州城镇化率达41.8%,比“十一五”末的33%提高了8.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79.5平方公里,比“十一五”末的140.5平方公里增加了39平方公里,其中,大理市建成区面积55.03平方公里,城镇化进程步入快速发展期。
2.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大理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祥云撤县设市已上报国务院待批。总投资29.8亿元的全国环保水污染处理首个PPP项目——大理洱海环湖截污项目已开工建设。15个城市综合体已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56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约74.1亿元。下关10个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稳步推进。累计建成城市市政道路650公里,桥梁122座,城市照明灯4.4万盏;供水管道1299公里,排水管道1245公里;天然气管道209公里,燃气储配站13个;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个,日处理规模21.5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3座,日处理规模1520吨。69项重点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已竣工13个,环洱海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已达100%。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24.8公里,完成任务量的110.7%;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10425吨、氨氮削减量1159吨。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投资70亿元,建成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56844套,发放租赁补贴2.6万户,实施棚户区改造2.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00456户。其中,2015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共15701套(其中公租房2892套、城市棚户区12809户)已全部开工,完成投资96525万元,基本建成9149套(户),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的182%,发放租赁补贴1653万元、17808户。2015年底,城镇保障性住房保障率达2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5万户,其中拆除重建3.5万户、修缮加固1万户,已全部完成。
4.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建筑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5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06亿、增加值80亿元。鼓励和扶持企业实施“大市场”和“走出去”发展战略,努力开拓州外建筑市场,做大做强建筑产业,2015年行业企业发展到231家。2015年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46.7亿元,占社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的22.6%;商品房施工面积117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3%,新开工面积2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2%,竣工面积7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3%,商品房销售面积114.2万平方米,房地产企业发展到325家、估价机构11家、物业服务企业93家。其中,大理市2015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0.37亿元,施工面积892.0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88.74万平方米,合同备案面积251.9万平方米。
5.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稳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监理等基本程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质量终生负责制,及时排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全州累计受监工程1214个、849万平方米,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4次,共抽查在建项目147个、327万平方米,排查安全隐患315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处理质量投诉7起,全年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大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 大理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
3. 大理州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7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决算总收入104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
2014年大理州住建部门决算总收入102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71万元,占总收入的90.86%;其他收入93.98,占总收入的9.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决算总支出108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3万元,占总支出的86.88%;项目支出142.64万元,占总支出的13.12%;与上年对比:
2014年大理州住建部门决算总支出77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7万元,占总支出的94.18%;项目支出45.01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6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216.36万元,支出增长了29.71%,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调整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6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项目多,工作任务重,项目调研、检查、督查内容多,导致开支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局机关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支出1.71万元;棚户区改造前期调查经费支出30万元;房地产020众销平台经费支出30万元;技术专业职称评审费支出2万元;2011至2013年度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兑现经费8万元;固定资产完成投资考核奖兑现2万元;旅游小镇民居风貌整治经费支出16.69万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经费支出11.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8.19万元。大理州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支付《风光》杂志所属《时代名流》杂志认刊费20万元;大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管理支出12.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建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对比: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比上年支出增加279.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开展项目多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支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2、城乡社区(类)支出99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1%。其中:基本支出882.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2.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工作。
3、住房保障(类)支出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费、接待费等支出;基本支出中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95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3万元。
“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垃圾污水项目、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及资质资格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住建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922人,接待费开支8.3万元; 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减少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住房保障、垃圾污水项目、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及资质资格管理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大理州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6万元(不含下属事业单位),与上年对比增加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了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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