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构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省战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督促企业召回缺陷产品,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工作,并报省级统一发布公告。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查、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和管理和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标准管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测。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协调组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与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构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7、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
8、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权限负债特种设备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完善动态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督促指导下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9、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宣贯、执行、监督,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打击质量技术监督的违法违规行为。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1、指导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2、承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度,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重点工作为:
一、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兴州战略
1、以严格生产许可为抓手,强化质量基础工作。
2、以监督抽查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多举措推进质量兴州战略。一是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三是设立大理州质量教育基地,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四是发挥质量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牵头作用。组织召开了两次2015年质量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会议上全面总结了2014年质量兴州工作,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定印发了2015年质量兴州工作方案;提出未来5年全州质量工作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
1、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南涧县无量山乌骨鸡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项目验收;二是向省局推荐上报了“永平高山生态茶”“宾川柑桔”两个项目;三是弥渡大青菜第八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了国标委相关专家组的考核。
2、有序开展服务业、工业标准化。一是加强对大理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宾川鸡足山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洱海游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二是组织相关专家对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的水泥产品进行了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复审验收,评审结论为合格,采用程度为修改采用。
3、加强标准制修订。一是《大理白族三道茶经营服务规范》、《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服务质量规范》发布备案,《大理州纤维用亚麻秋播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大理州低芥酸低硫苷秋直播油菜生产技术规程》评审工作在进行中。二是督促指导新一批大理州地方规范制修订项目加快制修订进程,按照任务书要求力争完成编制任务。
4、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一是组织洱源梅子、鹤庆乾酒开展2015年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上报洱源梅子、漾濞核桃、鹤庆乾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成效报告。二是国家总局受理了宾川朱苦拉咖啡和宾川柑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目前正积极准备型式审查相关材料。三是做好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5、加强标准化基础管理。一是认真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工作,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
三、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2、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州要求组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参加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督察。
3、积极开展挂钩联系督查工作。
4、严把源头关,认真办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5、强化应急保障工作。
四、计量认证认可持续强化
1、紧贴民生和重点,认真开展节前计量服务、监督活动。
2、夯实计量基础,加强企业计量管理工作。
3、组织安排2015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工作。
4、加强计量宣传工作。
5、积极推动能源计量工作。
6、强化认证认可监管。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推动依法治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做好依法治州工作,并顺利通过州委、州政府的考核;聘请了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
2、专项执法,打假力度不断加强。认真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大理物资采购的质量把关工作;重点是开展了“打假保春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州化肥、农药生产、销售企业完成了执法检查,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依规完成了后续的处理。
3、畅通质量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和315晚会应急值守工作,认真接听“
六、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以专题教育促进思想建设。抓住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契机,有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激发组织活力,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正行风、转作风、促政风,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不断深化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保护洱海“三清洁”活动,先后到挖色镇挖色村、登龙社区、云瑞社区开展“三清洁”活动,为群众提供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庆七一”演讲和摄影、书法作品比赛,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勤政廉政格言警句,达到适时提醒目的;将征集的干部职工摄影书法作品统一悬挂在办公区走廊墙上,营造良好的质监廉政文化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1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算总收入88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82万元,占总收入的98.87%;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3%。决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9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4年8月质监部门机构调整,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分级管理,原由省质监局划拨至本局用于检测中心及各县、市局的部分项目经费不再由本局列入收入支出,造成本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7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6万元,占总支出的76.32%;项目支出207.94万元,占总支出的23.68%;。决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02.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8月质监部门机构调整,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分级管理,原由省质监局划拨至本局用于检测中心及各县、市局的部分项目经费不再由本局列入收入支出,造成本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95万元,增幅33.17%,主要原因是比上年新增绩效考核奖,造成本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度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591.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9.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8月质监部门机构调整,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分级管理,原由省质监局划拨至本局用于检测中心及各县、市局的部分项目经费不再由本局列入收入支出,造成本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业务管理支出13.34万元,历年结余存量资金,用于弥补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占比6.42%;
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6.45万元,占比3.10%;
3、国家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30.00万元占比14.43%;
4、质量技术监督专项工作检查(质检、计量、特检等)11.67万元,占比5.61%;
5、质量兴州专项经费60.67万元,占比29.18%;
6、标准化发展战略经费20.00万元,占比9.62%;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经费35.38万元,占比17.01%;
8、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及应急演练经费11.51万元,占比5.54%;
9、行政执法打假专项经费5.00万元,占比2.40%;
10、认证认可专项经费10.00,占比4.81%
11、两烟打假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占比1.44%;
12、行政执收成本0.92万元,占比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对比减少164.32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8月质监部门机构调整,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分级管理,原由省质监局划拨至本局用于检测中心及各县、市局的部分项目经费不再由本局列入收入支出,造成本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670.26万元以及保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5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14年8月质监系统体制调整后,随着上级单位调研和下级单位汇报工作的减少,机关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出差次数及接待次数的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国内公务接待费均较2014年大幅下降;
2、视频会议系统的开通,减少了实地参会的次数,
3、2014年8月体制调整下划后,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州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4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10.1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执法检查、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57人,接待费开支1.86万元;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3.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质监系统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4万元,主要原因是:
1、物价上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涨;
2、2015年,《大理州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差旅费标准提高,差旅费增加;
3、2015年,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培训次数较2014年有所增加,培训费增加。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于保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