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大政办发〔2015〕40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征转用地管理科、土地利用科、测绘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勘察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组织人事科、执法监察支队,大理州苍山地质公园管理局、大理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退休人员9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
任;组织编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有关规划的审核。
4. 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
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 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
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测绘法律、法规;编制州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州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全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7.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
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8.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
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9.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动态市场和
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国有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
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州级规划矿区、对大理州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1. 负责管理地质矿产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
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州级重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12.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监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产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3. 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制
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
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5. 承担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职责;组织制定、实施国土
资源科级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大理州州本级基本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州本级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1027.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92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457.89万元,占总支出的4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基本支出的经费支出预算569.9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15.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1.82万元、津贴补贴217.47万元、事业编制绩效工资4.87、基本医疗补助26.65万元,大病医疗补助0.87万元,工伤生育保险3.85万元) 。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21万元(其中退休费21.17万元,离退休津贴补贴23.02万元,离退休特需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39.16万元,购房补贴1.27万元,独子费0.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457.89万元。
1.大理州数字城市地理框架建设(数字地理),大理州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建设工作经费:86万元。
2、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及专家补助经费:32.5万元。
3、苍山地质公园项目经费245.89万元。
4、其他国土资源事务45万元。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修编经费28万元。
6、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工作经费15.5万元。
7、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上年预算0元,2016年预算20万元,原因:我州将派员参加今年9月在英国举办的世界地质公园国际会议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专家、系统内检查、调研、汇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工作调研、检查、地质灾害巡查、土地违法巡查、矿山违法巡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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