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㈠大理州审计局是州人民政府所属的综合性经济监督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维护全州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任。
㈡大理州审计局的工作任务主要是:
⒈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⒉在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⒋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⒌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⒍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⒎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⒏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时,大理州审计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0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⒈大理州审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8215.38元,支出9186320.82元,年末结余2138522元;其他收入267000元,其他支出10101.11元,年末结余256898.89元。
⒉大理州审计局201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⒊大理州审计局2014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