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
大理州政府法制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州人民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监督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政工作职能,负责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和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审查工作。
(三)负责全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对州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县市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类法律法规的培训,申办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法制督查证。
(四)承办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州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五)承担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政府阶段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六)负责国家和省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规、规章等草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州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州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昆明仲裁委员会大理办事处日常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州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大理州州本级基本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州本级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结合州人民政府法制局的工作实际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基本职能,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局设5个 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政策法规科、规范性文件备案科。大理州人民政府法制局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人员13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数。在编车辆2辆,退休人员1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大理州政府法制局2015年预算总收入74.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74.76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12%,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66.8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210(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医保部分的支出。项目支出“201(类)03(款)99(项)。主要反映专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政府法制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4.7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汽车运行经费等行政运行经费1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9%;离退休费、公积金、住房补贴、工会活动等经费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政府法制局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法律顾问室工作、参加和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民族立法政府阶段起草等工作的经费支出为50万元。
附件:1.大理州人民法制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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