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4年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指导、管理、监督公安交管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和规章,以及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公安交管职责任务。
(二)承担支队本级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指导、督促县市公安局加强交警队伍建设。
(三)负责支队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查处党员和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员和民警的合法权益,做好支队本级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指导全州公安交警依法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指挥、协调和具体参与重特大疑难(特殊)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置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五)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具体参与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活动,参与涉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突及抢修保通工作。
(六)负责协调、组织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调研,构建完善的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网络,并负责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材料。
(七)负责依法组织实施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审批、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机动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证审批、考试发证等驾驶证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机动车回收报废企业、驾驶人培训站(校)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事故处理、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业务,积极开展打击涉车违法犯罪工作。
(九)承担全州高速(高等级)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指挥、督促、检查工作。
(十)承担全州交警开展重大活动(会议)和重要人物的交通安全警卫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交警部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教育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监督全州各级交警实施各项执勤执法活动,并负责考评。
(十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州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与外地同行、同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
(十四)承担支队本级的财务装备、勤务保障管理。
(十五)负责大理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各县市推广“丘北经验”和创建“平安畅通县乡”工作,研究分析并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策措施的建议。
(十七)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4年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的编制,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收入,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对基本支出全面实行定员定额的综合预算管理,确保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促进和谐稳定;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确保便民利民、平安出行和促进和谐交通环境等民生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支队本级)。根据州人民政府核定,部门定编人数406人,内设机构21个(含4个高速路(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核定车辆编制115辆。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2人。在编实有车辆130辆,其中汽车115辆,摩托车15辆(不核定编制)。退休人员25人,交通协管员143人,遗属4人。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预算总收入4927.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927.79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2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79万元,占总支出的89.10%,项目支出5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9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4220.21万元,主要反映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安全-公安-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537万元,主要反映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70.58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医疗保险金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0.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含交通协管员工资)246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0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63%;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7万元,包括高速公路交巡警大中队营房建设经费500万元、全州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17万元、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经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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