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列表 >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通知公告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4日
  • 来源: “大理发布”微信公众号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大理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近日,西双版纳州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护广大游客和群众健康,经研究,现就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大理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洪市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勐海县、景洪市算起。

二、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管理期限自离开勐腊县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国庆假日期间尽量减少跨州(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