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厂街乡杨柳树村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我县厂街乡杨柳树村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发展理念,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排查和整治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还老百姓水清岸绿、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二、基本情况
永平县厂街乡杨柳树村历史遗留固废堆场位于厂街乡杨柳树村厂街四组(毗邻永厂公路,坐标:E99 °34 ′60″,N25°16′ 0″ ),经核查,该堆场呈带状分布,共有5个堆存点堆存约4050吨火法炼铜及炼钢冶炼渣,是民清时期以及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堆存的,已经通过自然固化,状态稳定,无渗滤液流出,未发现因堆存冶炼渣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情况和粉尘扬洒以及固废流失隐患。2019年8月9日,水平县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堆场固废属性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 (Ⅰ类)
三、组织实施
(一)处置方式。根据堆场现状和固废类型,在综合考虑处置经济效益、安全效益的基础上,考虑到堆存点位属于民清时期以及1958年大炼钢时期产生的冶炼渣随意沿山坡堆存,形成历史遗留问题,且该点位已经通过自然固化,状态稳定,若大面积的开挖清运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整治思路原则上按照 “清运少部分,固化覆土绿化大部分”的原则,对散落在山坡上,存在流失隐患的,通过清运至永平无量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已经自然固化稳定,不宜进一步开挖清运的部分,对山体进行稳固后覆土绿化或人工造林,消除流失隐惠,阻断污染源。
(二)时限要求。2019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详细的工程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永平县厂街乡杨柳树村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厂街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平县厂街乡杨柳树村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 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仕鹤 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局长
尹 飞 厂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蒋玉保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尹建波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何正坤 县财政局局长
陈建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光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卫达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由唐仕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相应人员接替。
(二)职能职责
厂街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详细的工程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固废整治项目招标、监督实施及项目实施后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点位在整治中及整治结束后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日常监督,并指导厂街乡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负责与永平无量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调,协助厂街乡人民政府将可清运处置的固废清运至永平无量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县财政局:负责本次固废整治所需资金的拨付、审查和统筹协调。
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负责对固废堆场环境问题整治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整治中及整治完成后附近地表水体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同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固废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固废清运过程中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无法清运处置的固废采取就地稳定化堆存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指导。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固废清理后产生空地人工造林和绿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厂街乡人民政府是本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和使命,组织精干力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的技术资源,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三)强化污染防控。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污染防控。一是加强开挖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开挖过程应当根据需要采取不定时洒水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二是加强表土的管理。开挖后产生的弃土应当妥善堆存,并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措施,避免造成表土流失或扬尘污染。待开挖结束后,表土进行回填或用于绿化覆土。三是运输过程中,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降低扬尘隐患,同时对运输驾驶员进行关于禁止超限超载运输的警示教育,防止因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固废泼洒以及交通安全事故。
(四)强化信息公开。在整治过程中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上公开全部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治情况,集中展示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形成全社会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热烈气氛。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大督委要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厂街乡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采取目标倒逼、倒排进度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按时限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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