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
本文中所述地表水监测点为大理州列入《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区划(2010~2020年)》中已明确其功能类别的地表水系及断面。
2016年大理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金沙江、礼社江、澜沧江、沘江、黑惠江、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波罗江、万花溪、白石溪、白鹤溪、西洱河及洱海、茈碧湖、西湖、海西海、剑湖的水质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共设测点49个,监测结果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根据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2008年6月《关于规范洱海流域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波罗江、万花溪、白石溪、白鹤溪等7条河流共10个断面采用湖库标准评价,结果如下:
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的测点占4.08%,比2015年减少15.07%。
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的测点占48.98%,比2015年增加10.68%。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的测点占10.20%,比2015年减少4.69%。
符合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的测点占28.57%,比2015年增加9.42%。
劣于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占8.16%,比2015年减少0.35%。
各湖泊、河流的水质分别评价如下:
洱海全湖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除总氮外),洱海水质为Ⅲ类,未达到水功能类别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
茈碧湖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西湖水质类别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西海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符合其水功能类别。
剑湖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金沙江中江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龙兴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粪大肠菌群。
礼社江龙树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澜沧江功果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黑惠江徐村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沘江金鸡桥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镉、粪大肠菌群;石门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沘江与澜沧江交汇口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大练登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弥苴河银桥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江尾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
罗时江莲河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粪大肠菌群、总氮、总磷;沙坪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永安江桥下村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江尾东桥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总氮、粪大肠菌群、总磷。
波罗江入海口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万花溪喜洲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白石溪白石溪桥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
白鹤溪丰呈庄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
西洱河博物馆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闸门断面水质符合Ⅲ类,符合其水环境功能要求;一级坝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超标严重的前三项为氨氮、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四级坝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Ⅳ类),超标项目为氨氮、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大气环境
2016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宾川县、漾濞县、弥渡县、剑川县、鹤庆县、巍山县、洱源县、祥云县共9个县市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
大理市环境空气基本监测及评价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6项,数据有效性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大理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331天,达到二级标准天数为34天,超过二级标准天数为1天,超标率0.3%,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最大超标倍数0.19倍。大理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适用于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宾川县、漾濞县、弥渡县、剑川县、鹤庆县、巍山县、洱源县、祥云县8个县市环境空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部分县市还开展了二氧化氮、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TSP)、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项目,各县市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16年大理市设有2个降水监测点,降水的pH值在5.64~8.48之间,无酸雨出现;鹤庆县环保局设1个降水监测点,降水pH值在6.83~7.41之间,无酸雨出现。
(三)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2016年,大理州内仅有大理市进行了区域噪声(昼间)监测,共设测点102个。根据监测结果统计,2016年大理市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值为55.9dB,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与2015年相比,本年度大理市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值从52.6上升到55.9,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从二级下降为三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从“较好”下降为“一般”。
2、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6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鹤庆县、洱源县、巍山县4个县市分别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其中大理市布设测点52个,鹤庆县布设测点26个(其中2个测点道路改造未进行监测,实有测点24个),洱源县布设测点4个,巍山县布设测点16个。大理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0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鹤庆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5.8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其余两县等效声级值范围分别为:洱源县昼间64.6~68.4dB;巍山县昼间65.1~74.0dB。与2015年相比,大理市和鹤庆县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虽有所变化,但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保持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样为“好”。巍山县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最小值、最大值均有所下降;洱源县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最小值、最大值均有所上升。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16年,大理州内有大理市、鹤庆县、洱源县、巍山县4个县市进行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共设测点15个。大理市昼间超标率为0~18.75%,夜间超标率为0~82.85%;昼间超标率最低的是3类区,最高的是1类区;夜间超标率最低的是2类区,最高的是4类区。鹤庆县昼间超标率为0~6.25%,夜间超标率为0~25.00%;昼间超标率最低的是4类区,最高的是1类区;夜间超标率最低的是2类区,最高的是4类区。洱源县昼间超标率为0~9.38%,夜间未出现超标现象,昼间超标率最低的是4类区,最高的是2类区。巍山县昼间超标率为3.13~25.00%,夜间超标率为0~68.75%;昼间超标率最低的是3类区,最高的是4类区;夜间超标率最低的是2类区和3类区,最高的是4类区。
(四)饮用水源地
1、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6年,大理市监测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测点5个,河流型测点1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化学需氧量、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大理市洱海一水厂(团山)、洱海二水厂(小关邑)、洱海三水厂、鸡舌箐五水厂、洱海凤仪水厂、洱海六水厂共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点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均为100.00%。
2、县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6年,大理州11个地级以下城市共监测18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17个(湖库型13个、河流型4个)、地下水水源1个。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化学需氧量、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常规22项评价:漾濞县雪山河、巍山县黄栎嘴水库、巍山县巍宝山水库、永平县龙潭箐、洱源县茈碧湖、剑川县满贤林水库、剑川县甸南玉龙潭、鹤庆县西龙潭、鹤庆县黑龙潭9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00%,祥云县游丰坝水库(超标项目为总磷)、祥云县栽秧箐水库(超标项目为总磷)、云龙县天池水库(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弥渡县大橫箐水库(超标项目为锰)4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5.00%,祥云县小官村水库(超标项目为总磷、pH)、南涧县母子垦水库(超标项目为锰、总磷、pH)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50.00%,宾川县大银甸(超标项目为硝酸盐)、南涧县大龙潭水库(超标项目为锰、铁、pH)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25.00%,弥渡县一水厂取水井(超标项目为锰、铁、氨氮、总硬度、亚硝酸盐)水质达标率为0.00%。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一)工业源
【工业废水】全州工业取水量1935.52万吨。废水治理设施52套,废水处理量1050.74万吨,废水排放量1153.48万吨。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0574.73吨,排放量2528.71吨;氨氮产生量353.51吨,排放量47.72吨。
【工业废气】废气排放量781.51亿立方米,废气治理设施613套,其中脱硫设施15套,脱硝设施18套,除尘设施506套。二氧化硫产生量20.16万吨,排放量1.13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1.84万吨,排放量1.49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81.32万吨,综合利用量226.78万吨,处置量46.44万吨,贮存量8.10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危险废物:产生量3.52万吨,综合利用量0.02万吨,处置量3.50万吨,贮存量28.48吨,倾倒丢弃量0吨。
(二)农业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39.25吨,总氮排放量5983.87吨,总磷排放量64.66吨,氨氮排放量972.72吨。
(三)生活源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1542.4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789.76吨;氨氮排放量2861.3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98.9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38.58吨,烟尘排放量3246.98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县城污水处理厂14座,实际处理污水6230.64万吨,其中处理工业污水0万吨,生活污水6230.64万吨。去除化学需氧量13585.52吨,去除氨氮1528.66吨。
【垃圾处理厂(场)】建成投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座,实际填埋量25.63万吨。渗滤液化学需氧量产生量620.16吨,排放量620.16吨;渗滤液氨氮产生量61.45吨,排放量61.45吨。
(五)机动车
机动车103.9867万辆,总颗粒物排放量0.191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802万吨,一氧化碳排放量10.2504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535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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