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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来源: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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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及下载。联系电话:0872-231665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公开各类信息98件,其中:法定主动公开71件(公示公告15件、行政许可19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36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件);试点领域信息21件(市政服务6件、农村危房改造8件、城市综合执法3件、保障性住房2件、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1件);政策文件5件(部门文件2件、政策解读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机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份,其中,自然人申请10份,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0份,均在法定要求时限内按时答复,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7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6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7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制作视频、图表等解读材料能力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保护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能力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答复答办过程中未达到信息处理费计收标准,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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