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及下载。联系电话:0872-231927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件,其中:政策解读1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条,公示公告1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民生信息1条,建议提案公开18条,试点领域信息3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办理公文时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年内发布政策解读1件,共收到12345便民服务热线1件,已及时进行了回复,按期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局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林草信息。严格执行“三级联签”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公开信息中未发生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二是开通“大理林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加强运行管理,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和互动回复。三是我局已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了责任,2023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完善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表》。及时整改上级通报问题,开展自检自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0(单位: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个别职工思想不重视、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不规范、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取得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以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工作,不断提升全体职工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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