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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山光伏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弥勒山光伏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 2024年05月28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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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弥勒山光伏电站

征地实施单位:上关镇人民政府  双廊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云南鸿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45

目录

1.1背景、主要任务及任务来源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组织与管理

1.5拟征收土地位置

1.6拟征收土地的用途

1.7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时间

1.8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组织

1.9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

2.0拟征收土地农村村民住宅统计情况

2.1拟征收土地其他地上附着物统计情况

2.2拟征收土地青苗统计情况

2.3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确定情况

1.1背景、主要任务及任务来源

根据20201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以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从而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

通过土地现状调查,全面查清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类型、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情况,同时调查拟征收土地上房屋、地面附着物、青苗的权属、数量、种类等情况,完成土地现状调查报告、表册、图件和电子数据的制作。实现土地现状调查表册、图件、数据三者一致,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提供数据依据。

大理市为保障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前置材料的组织,确定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地范围、土地权属、界桩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面积等。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公司编制《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1.2编制依据

1)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④《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⑥《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

⑦《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

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

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5号)

2)技术依据

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②《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2006年)》

③《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④《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⑤《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⑥《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

1.3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加快推进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要求,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做好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任务。农房、地面附着物、青苗等调查应审慎科学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避免重复投入。

2)规范调查,依法登记

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分类标准、面积精确、数量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查清建设项目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地类、面积和用途等,查清其地面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信息形成完善的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为征地补偿登记提供数据支撑。

3)便民利民,维护稳定

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进行土地房屋现状调查过程中,减少重复调查、登记和资金浪费。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实事求是,调查确认

土地现状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调查成果应真实反映土地现状,为政府决策和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须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

1.4组织与管理

1)设立工作组:

①项目调查小组: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职责自行拟定。

②组织协调组:协调联络、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③外业调查组:定界测量、权籍及地类调绘、附着物调查。

④内业资料整理组:数据处理、图件及报告编制、打印。

⑤质量检验组:外业抽检、内业检查、成果验收。

1.5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上关镇大把关村民委员会青花坪村民小组、大松坪村民小组,双廊镇五星村民委员会三长邑村民小组。

1.6拟征收土地的用途

该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能源用地)。

1.7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时间

调查时间:2024521日至2024528日。

1.8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组织

大理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市自然资源部门和被征地的上关镇大把关村民委员会青花坪村民小组、大松坪村民小组,双廊镇五星村民委员会三长邑村民小组及地面附着物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

1.9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用地土地权属为上关镇大把关村民委员会青花坪村民小组、大松坪村民小组,双廊镇五星村民委员会三长邑村民小组,涉及大理市2个乡2个村民委员会3个村民小组,共3个宗地,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详见附件1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3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384公顷(林地0.0372公顷、草地0.0012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详见附件2

2.0拟征收土地农村村民住宅统计情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详见附件3。

2.1拟征收土地其他地上附着物统计情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详见附件3。

2.2拟征收土地青苗统计情况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青苗,详见附件3。

2.3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确定情况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大理市上关镇大把关村民委员会青花坪村民小组、大松坪村民小组,双廊镇五星村民委员会三长邑村民小组,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进行签字认可,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确定情况详见附件3。

附件:

1、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

2、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

3、现场照片

4、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

弥勒山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

现场照片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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