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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25年03月24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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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责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承担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3.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监测各类广告和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承担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维护等工作,建立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6.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拟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振兴战略,落实健全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上报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强市工作。

7.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检验,完善动态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国家和地方标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

11.负责食品、化妆品经营、流通、使用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大理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镇(乡)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部门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用能部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对认证、认可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各行业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14.负责知识产权、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以及对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大理州知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与管理工作;承担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测检查各类商品广告发布情况。负责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8.组织动员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市场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19.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本地区内的企业、事业部门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0.负责盐业执法,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23.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党建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执法稽查科。

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持续纠治“四风”,形成全局上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良好局面,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从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贴心实事”着手,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群众带来便捷、高效、暖心的服务,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政务服务向纵深发展。二是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清单,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做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健全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统筹做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3.持续推进“两个战略”。一是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工作,以落实农产品、食品药品、工程质量提升,以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教育、医疗、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为抓手,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积极组织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云南顺丰洱海环保公司循环经济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从严保护知识产权、多领域探索成果转化运用为目标、以服务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为抓手,指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强化地理商标保护和规范使用,着力在提升主体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及宣传力度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完成目标任务,确保“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成功。

4.持续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强化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突出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依法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三是守住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辖区内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实地检查;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长效机制;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建立市场主体动态监管台账,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确保全市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四是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结合辖区实际,梳理生产和使用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名录,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包括客运索道、天然气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及燃气充装站,坚决把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强化安全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聚焦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食品非法添加、价格、计量作弊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坚持提前谋划为导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商品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酒店宾馆客栈民宿不履行合同、停车场不执行价格收费政策、旅游购物店不规范经营等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做好明码标价,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继续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投诉办理,围绕3·15活动主题,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

6.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理清法律赋予职责。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二是增强办案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强化办案程序合法,做到案源登记、立案、行政强制、管辖、移送等程序规范,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三是严把案件审核关,认真抓好案件核审工作,继续施行分层核审制,加强对各种执法行为事前审查事后监督,确保案件高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四是扎实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强化程序合法,做好案源登记、立案、行政强制、管辖、移送等程序环节,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争取案件数、典型案件媒体曝光数、上报州局典型案件数稳中有升,实现案件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1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8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部门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993011.63元,其中:本年收入22948456.68元,上年结转收入1044554.9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22948456.6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028788.37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收入减少,以上因素导致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53292.71元,其中:本年收入22948456.68元,上年结转收入504836.0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48456.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94507.29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以上因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93011.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453292.71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8456.68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95043.32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支出减少,以上因素导致基本财政支出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04836.03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0536.03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2025年下达两个项目预算指标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4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宏观管理”200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003511.0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

3“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1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方面的支出

4.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4066.88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5.“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80.00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21389.15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8.“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6439.7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span>840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1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2.3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1892.4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ܐ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74944.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ܐ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782.25元,主要用于生育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24.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415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2200.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6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2200.00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65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压缩比例不低3.00%,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855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28554.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5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市场准入许可证照印制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50000.00元。

绩效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围绕3·15活动主题,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反馈;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事务的咨询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༯span>

项目2:市场准入许可证照印制专项经费项目150000.00元。

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我辖区内个体和企业注册登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经营、小作坊登记、食品摊贩备案及相关许可登记工作,提升行政许可业务质量。2025年完成许可准入各类宣传印刷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制作费82000.00元;药品经营许可证制作费14000.00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制作费6000.00元;食品经营许可证制作费10000.00元;小作访登记证制作费8000.00元;食品摊贩备案卡制作费10000.0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61590.34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92909.66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和部门在职人员减少,对应的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3234445.32元,其中,流动资产2901113.16元,固定资产4211190.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77639.91元,无形资产5445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8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60.00元;资产使用收入2108578.00元,其中出租资产1124.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08578.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大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市财预〔20253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网络平台体系建设,拓宽消费维权覆盖面,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

五、项目实施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反馈;依法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事务的咨询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资金安排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消费维权工作产生的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发挥消费者协会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消费者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三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24035406635

监督索引号532901017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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