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5年02月05日
- 来源:中共大理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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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举措,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实现大理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法7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分别组织开展集体学法25部和24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推进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推进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并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方式推动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述法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层层传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督检考计划并开展法治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29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及公布,梳理并公布保留39个部门5447项行政权力事项,13个乡镇(街道)2093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收回695项已赋权事项、继续赋权831项,确实解决乡镇赋权工作“接得住、管的好”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省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9.6%,全程网办率为87.6%,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事项比例达91.6%,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76.7%,企业开办耗时实现由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市53个部门1263项进驻市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受理、办结1926012件,办结率为100%。三是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排查工作;及时推送6批135个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案例,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项目201项,发现并解决2类问题涉及4个项目;依托省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建立营商环境企业、群众问题反映“双通道”,畅通诉求渠道,提升办件质效,全年共受理投诉243件,办结225件。四是多方做好涉企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多部门联合深入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从企业的治理结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市属23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共担任181个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稳健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引导市属23个律师事务所积极进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市共有334名执业律师入驻平台,平台认证律师80名,解答涉企类法律咨询共计300余人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等制度,市政府依法按程序制定公布并报备《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大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理市网约房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备案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率、报备率均达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及时更新市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大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及其配套制度文件,编制公布市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9项,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市政府常务会议拟提议题按照非涉法、涉法和重大行政决策3类情形区分处理,做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无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法制审核意见和其它涉法事项无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不上会讨论,确保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巩固市、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共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其委派律师提供各类非诉法律服务262件次;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工作,鼓励符合条件公职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申办公职律师证,完善公职统筹使用机制,全市公职律师由25人增加至34人。
(四)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自然资源、林业草原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联合执法;规范设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明确指导联系人、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商、执法协助、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8项制度;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期,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培养。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假护牌”和农资打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停车设施综合整治、网约房整治、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洱海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15件,在洱海电鱼、毒鱼、炸鱼、岸滩小拉网和侵占滩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制定落实《大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按照分级负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完成全市1732名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分两批组织180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考试通过率89%,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着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全市47个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公示突出问题清单,采取强化宣传引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完成了全市12个突出问题(其中共性问题2个)的整改。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有效实施,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437件;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企业安静期”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5个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案卷共50卷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案卷2卷、合格案卷43卷、不合格案卷5卷;层层落实系统管理员,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推广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抓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3件、政协委员提案23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法定时限办复率100%;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42件检察建议及时得到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专门监督作用,围绕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重点建设及民生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工作,开展审计、检查、调查等项目24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0096.63万元;制定审计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抓实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255个问题的整改,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740条、其他信息1874条,解读政策文件9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11件,办理率100%,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全力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和综治服务中心“1+7”一站式运行机制,持续发挥全科网格作用,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全市19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推广使用“云智调”系统,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3件,调解成功率96%;常态化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信访包案化解工作,聚焦房地产、集融资、农村建房、洱海保护、旅游行业整治、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双拖欠等重点领域,加强访源治理和前端化解,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和重复信访治理专项行动,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99.64%,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群众参评率67.31%,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94.76%。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受理渠道,落实便民措施,提升行政复议能力,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州、市检察院的协作,强化行政监督与法律监督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市政府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53件,受理305件,办结202件,180件的案件在复议程序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事了率达89.1%。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人员、出庭应诉责任,健全协调沟通和报备机制,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以市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率大幅度下降到69件和18.8%。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三品一特”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二大行动”“洱海卫士—2024”水上应急搜救综合演练,全力以赴压减安全事故。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稳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有力有效,电信诈骗持续实现“两降两升”。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运用“调解+普法”“‘特殊对象管理’+普法”“校园安全宣讲+普法”的工作形式,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的法治意识;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重要法治惠民实事,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明白人工作站5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站10个,“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43个,在144个村(社区)选拔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280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44户,引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之成为基层普法宣传、纠纷化解、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三是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市已创成2个国家级、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时完成省级法治文化阵地示范项目2个,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21个,各村(社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墙、电子宣传屏、法治图书角等法治文化设施,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法律宣传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大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省、州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与能力仍需强化。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加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
(二)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和开展涉企服务还有差距,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政务服务总体满意度不够高,政务服务效能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行政的水平还需提升。部分行政决策程序不够严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发案量高,败诉纠错率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有待提高和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仍需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成效需进一步提升。
(四)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还需夯实。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行政复议、法制审核、法制督察等法治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不足,部分乡镇(街道)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律人才紧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匮乏、结构不合理、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大理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对标对表,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察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实体大厅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多渠道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办理,有效提高办事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效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抓好《大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落实,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五)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深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适应新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机制,确保行政案件数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六)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用好“三单一书”、普法责任制月通报制度,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法治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市)建设,通过典型引领,带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创优提质,取得明显成效。
(七)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强化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中共大理市委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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