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民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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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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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构建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牢牢把握“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的基本定位,严格依法行政,实现重点工作有成效、难点工作有突破,全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制度,真正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看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发展能力。始终把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局党组专题讨论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具体事宜,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制定印发了《大理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高法律素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州市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学习7次,在行政例会上组织10次学习分享交流。二组织职工加强学习,学用结合。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和地名区划等重点工作领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握关键要点、决策底线,确保方向正确、措施合规。同时,在系统内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培训,持续强化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三是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持续开展4.15”全民安全教育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敬老月”宣传月、“宪法进社区”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儿童收养、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等专题普法,由局领导带队,到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儿童机构进行相关普法教育;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深入学习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举一反三。

(三)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针对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及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争议案件处理,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决策科学、办法可行、问题能解目标;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风险进行审查。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聚焦低收入家庭中的预警人员信息,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有效落实政策规定,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034人。救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7.4万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85.64万元。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82.4万元。打造了全州首个标准化婚姻家庭辅导室,为群众提供离婚咨询调解服务;在喜洲海舌公园打造了云南省首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今年已办理结婚登记3810对,离婚登记1274对。共救助生活无着和临时遇困受助人员528人次,护送返乡153人次,救助率达100%。发放惠民殡葬服务费用4602人,共计665.05万元。实施了针对140余人次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的服药、生活、社交、职业能力、居家康复等服务项目。积极谋划养老项目,完成太和、下关、满江三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建设。太和街道龙祥社区、榆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喜洲镇永兴村老年幸福食堂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对5家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从2020年末的27%上升至77%。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5家养老机构、35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为1615人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217.7万元基本生活费,为11名孤儿发放助学金12.7万元。大理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完成组建,社区(村)级“儿童之家”覆盖率达100%。全市配备儿童督导员13名、儿童主任144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探访责任制等系列机制,开展了20场次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受益留守儿童达1000余人次。全市已有152个“苍洱幸福小院(社区)”实现挂牌运营(其中小院108个,社区44个),陆续开展了义诊、健康知识讲座、免费理发、棋牌、手工制作等主题活动400余场次;设置17个“苍洱幸福食堂(助餐点)”,服务老年人和儿童就餐3万余人次。大力推动9个党建引领“五社联动”项目。二是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州企业家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分别与11个贫困村签署合作协议,帮助乡村培育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省级地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大理”入选省级历史城镇名录。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等情况得到全面清理规范。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理12345”热线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办结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或委托参与出庭应诉和参与信访现场答复等。四是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4年市民政局承办的22件建议提案(人大14件,政协8件),积极主动对接提案代表,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回复,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工作方法。

二、2024年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研究不够透彻,部分执法人员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够规范。

(二)学法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出现重业务知识轻法律知识学习的情况。学法不系统,受个人文化素养和工作性质的制约,学法内容大多以民政相关法律为主,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学得不多、研得不透。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

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党政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市民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重点做好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牢固建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宗旨观念。

(一)加强法治教育,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科室、下属单位要多钻研问题、多研究法律。二是抓住普法宣传不放松。结合低保核对入户、送法进社会组织、扶贫进村、洱海保护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政法规宣传。

(二)完善顶层设计,推进法治建设。在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通过细化量化执法尺度,规范形式行政裁量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领域强化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将法治学习和法治素养培塑作为下一步干部素质培养重点常抓不懈,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正当权益,帮助其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三)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法治建设纳统局全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积极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学法讲法活动,带动全局法治建设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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