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12月30日
  • 来源:大理市财政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市财政局

202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大理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本年度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制专题讲座、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线上学习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提高财政系统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工作队伍。

(二)严格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大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试行)》等,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内完成牵头草拟规范性文件一项,并公开印发。今后将继续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极简审批优化公共服务。积极用好财政政策“工具箱”,坚持以政策惠企,积极运用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免尽免,真金白银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大力推行代理记账告知承诺改革,实现审批方式从实质性审查到形式审查转变,大幅优化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行政审批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和承诺时限,实现网上办理“不见面”。

(四)实施“八五”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明确普法责任。建立全市财政普法责任制,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财政法治实践全过程,充分利用每年召开的预算布置会议、决算编制会议,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突出普法重点。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21年以来,本局结合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宣传19场次,参与超4000人次;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法治培训、宣传、讲座等活动95场次,发布或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9篇。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多形式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利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组织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系列片等。利用多媒体设备,将普法案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以“云南财政”“中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为载体,通过答题方式学习财税相关法律法规,在“三会一课”安排法律法规、财税政策学习,将党建工作和普法工作深度融合。

(五)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科学规范编制了年度预算,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完善预算执行跟踪、监控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协调、狠抓落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高质量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工作,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要求,统筹规划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交易和网上商城各环节协调联动,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规范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等程序,实现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财政监督其他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财政“阳光”执法。严格执行《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和《大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培训学习工作。截至202412月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持有人数20人,本年新申请并通过考试1人。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财政部门缺少法治人才。市级财政队伍中缺少拥有法学背景和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短期内也暂不具备配备公职律师的条件,与当前财政法治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不相匹配。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财政相关法治宣传缺少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法治建设工作和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示范带头深入法治学习。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个人主动学、示范引领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带头强化法治意识。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要求,及时、规范发布公开内容。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管理,及时发布政策资讯和财政信息,提升服务效能。

(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实抓细普法责任制工作,督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干部职工会、专题讲座、宣传栏、观看庭审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4·15”“12.4”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统筹安排资金,落实“三保”责任,切实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改善民生、洱海保护和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努力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做好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提高法治财政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做到依法理财。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研究法制审核相关落实措施。

(三)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

(四)持续强化对财政工作的约束监督。继续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持续关注政务舆情,不断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工作,为人民理好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