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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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带发展,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局党组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职工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总体要求,有效增强了全局干部骨干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学习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突出抓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和生态系统保护工作。三是坚持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湿地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对依法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湿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加大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所有行政审批事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不存在以备案、登记等其他形式变相许可的情况。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政执法清单制度,依据省州林草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范要求,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和动态完善我局权责清单、负面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减免责清单和执法突出问题等清单。三是全面推行植物检疫证核发、林木采伐许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一是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局领导多次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相关事项进行梳理、讨论,并结合职能职责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对履职、配合事项进行沟通。二是根据赋权乡镇行使市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决定,围绕行政案件查处的重点内容、程序、注意事项和文书规范等进行了培训,同时,安排骨干对乡镇案件查办全过程进行指导。三是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联系,积极做好人员、技术和后勤保障,主动参与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坚持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违法行为,一年来共立案各类行政案件71毁坏林地林木案60件,野生动植物9件,野外用火2),已办结61四是就林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界定、移交、处罚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一年来,向市公安局移交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林业案件8件,接收市公安局移交案件或线索7件,市检察院建议书5件。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项目招标、行政执法及其他涉法工作,积极征求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具体举措,作为锤炼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试金石”。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行为,不涉及出庭应诉情况。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集体讨论。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财政资金信息、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行政许可事项等均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相关平台进行了公开。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关键领域的监督监管。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亮证执法,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申领工作。三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我局所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数据信息,均在《云南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公开。四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内办结。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39件(临时使用林地项目11件,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12件,转报永久占用林地项目11件,草原征永久占用项目1件,采伐证核发119份,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1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件,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7件,核发林草植物检疫证270份)。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的行为

   (六)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一是结合森林草原管理工作推进、项目建设检查、征占用林地核查、违法图斑查处、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监测、防火检查等日常工作,深入林区和涉林企业,加强对森林草原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二是扎实抓好“世界湿地日”、“洱海保护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草原法普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三是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广泛开展“五个一”教育、推进“防火七进”等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懂法、遵法氛围浓厚,参与保护生态资源意识明显增强。

    (七)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健全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三是注重结合贯彻落实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深入林区和涉林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学法普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加强,普法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特别是对林区群众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执法保障机制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三大队的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行政执法装备不齐全,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执法手段相对滞后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

(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的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抓各项业务落实的全过程。

(二)认真细化落实《大理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工作方案》,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突出在保护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工作中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党组研究。不断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督。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长期议题,及时研究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和挂钩村,掌握各级遵守林草湿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宣讲相关法律法规。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上级重点工作部署,抓重点攻难点,敢于责任担当,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举措,实现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有新发展、新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林业为主线,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生态保护、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中。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管理制度,细化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领导带头垂范,全体林草干部职工、护林员、苍山卫士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四)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突出实效,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过硬执法队伍,持续提高执法水平。

    (五)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不断解决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涉林企业开展帮扶调研,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大力营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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