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3月29日
- 来源: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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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为大理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我局始终把贯彻执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作为开展文化旅游法治工作的依据和准则。
(一)党政负责人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党政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利用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学懂、弄通、吃透法治政府建设等文件要求,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工作,进一步完善文旅行业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普法、执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同时,做好对局属各单位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考核工作,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网上考试。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抓落实的组织构架,形成各科室、各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我局坚持每年年初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执行相关责任制度。
(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各类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细化分类,深化内容,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落细《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为切实增强我局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制定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应全程参与案件处理,熟悉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情况,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单位形象。2023年7月,达州四海旅行社不服我局对因其指定购物场所给予10万元的行政处罚而提出诉讼,局机关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起草《答辩书》,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最终当事人在庭审后撤诉。
(四)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落实职权法定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不越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期限开展许可审查工作,不擅自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在许可审查环节充分保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环节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按照当事人申请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2场次,依法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0件。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业普法责任
(一)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年以来,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会议精神学习5次;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APP”等各类学习平台进行理论学习;三是加强业务法制学习,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学习文化、旅游、非遗、文物等方面的业务法律知识,整理国家部门规章、省、州、市政府行政法规、市人大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业务法律知识进行学习。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行业普法责任。采取文化旅游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旅游日等重要时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市图书馆、下关文化馆、大理文化馆、市非遗所、市博物馆等场所开展法制展览和“送民法典讲座进机关”等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确保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星震律师事务所”戴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协助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核合同、协议及其它有关法律文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及时对我局起草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管理和定期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责任制,理清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制定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都必须先经过法制审核后再经过集体讨论。即法制科室审核后提交局务会研究审定后的案件才能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在告知后,行政相对人若提出听证的,按听证程序依法举行听证,最后才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年内共办理行政案件10件,均在调查终结后审核合格才进入集体讨论。
五、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
(一)强化培训。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梳理我系统新上岗和证件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培训,采取以案施训的方式,提高执法队伍实际办案技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文旅部门人员和执法人员等共计14人参训。
(二)开展行政案卷评审工作。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并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许可、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按质、按要求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
(三)做好监管工作。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健全完善《大理州涉旅行业红黑榜》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对文化、旅游行政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进行通报。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公布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权益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权责清单,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实施“互联网+监管”系统。准确梳理我局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实现监管业务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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