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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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市医保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普法、执法、守法责任落实,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努力为法治大理、平安大理贡献医保力量。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部署及省、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例会、“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的学习,督促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思想来指导工作、思考问题、规范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确保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二是从严压实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坚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落实、见成效。

(二)周密部署,科学谋划,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抓好法治医保建设。一是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单位其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扛起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要求及“八五”普法相关工作部署,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利用集中宣传月活动、“五进”活动等时机,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到社区、村委会、居民家中宣传宣讲医保政策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坚决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二是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围绕本部门、本行业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单位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的情况,持续推动全员执法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执法专题培训,积极对照法治督察、法治营商环境考核等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和改正单位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提高法治工作能力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根据普法、执法等工作任务实际,组织制定印发了《大理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大理市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指导和规范单位学法、用法、普法、执法等工作,加强学法制度落实,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单位法治工作水平,积极为大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贡献医保力量。

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据《大理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制度(试行)》的要求,每年聘请2名专业的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到我局开展法律培训,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行政执法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为行政执法决策的合法合规性提供保障,不断推动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施策水平的提高。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坚持重大事件、重大项目集体研究,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均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进行调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制度规定,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处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标准执行,建立包含行政检查、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告知、处罚申辩、形成决定等内容的规范性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法制审核,加强案卷审查和结果公开公示,坚决确保行政执法程序正规,过程文明,结果准确。

(四)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优化完善医保政务服务制度建设。一是依法全面履职,按照规定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公共服务要求,不断优化经办流程,精简备案程序,减少证明材料,以为群众提供极简、高效的医疗服务保障为目标,不断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以及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站式服务,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网厅建设成效显著,39项医保经办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大厅,其中14项实现“零材料”办理,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相关业务,网办率、“零”跑率达90%,群众办事的便捷程度持续提升。二是落实服务事项公开公示要求,全面细致的编制了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详细介绍如何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同时还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列明服务对象、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办事地点、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制作了一事项一折页的宣传资料在办事大厅供群众查阅,还将29项医疗保障经办政务高频服务办理流程,在大厅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做到线上线下的统一。三是自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律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对行政处罚、刑法、民法典、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学习,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观看《“官油子”现形记》《问“剑”破局》等系列教育警示片,警示全体党员和职工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牢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正确看待手中权力,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不忘初心,忠实履职尽责。

(五)聚焦能力提升,持续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学习行政执法知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基金监管、协议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加强执法工作的“传、帮、带”,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开展日常医保相关案件调查,在实践中学习、在现场帮带,共同提高执法水平。二是不断壮大法治人才队伍。积极推动全员执法工作落实,每年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2023年参加考试5人,通过3人,截至目前,全局共有53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法证持有率达79%三是持续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坚持利用职工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邀请州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高单位法治工作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期。

(六)持续抓好宣传,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一是深入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20234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安全规范使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现场宣传、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开展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医保经办大厅及两定医药机构LED屏播放基金监管宣传视频共72000余次,在两定医药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3900余张,发放宣折页2000余份、宣传单3000余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线索征集公告1期、宣传信息2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次,下乡镇宣讲政策法规10次,进社区宣传3次,进医院宣传2次,进学校宣传6次,组织开展两定医药机构政策宣讲6次,深入对基金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宣传活动取得较好实效。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将法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三是不断加强日常学习。深入开展医保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利用职工学习、专题培训等时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医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和依法行政、决策的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2023年以来,市医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它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持续规范法治工作制度。带领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督促领导班子及其他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手中权力,严守党纪国法,忠实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4次。四是注重法治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持续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全面强化对党纪国法、医保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素养。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了解诉讼的相关程序,加强庭审相关知识储备,增强出庭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案件的能力,提升法治思维推动全员执法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不断丰富执法人才储备。今年以来,组织人员参加庭审活动2次,参加执法考试1次。带头学法普法,从严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结合“五进”活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带头学法用法,将法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国法、医保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市两定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切实把普法责任落实落细。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丰富,工作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多以组织学习教育、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等为主,缺乏更为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存在理论和实际结合不紧、教育不够入脑入心、宣传受众范围狭窄等情况。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基金监管工作呈现复杂,多样性,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我局专业执法工作人员欠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并积极转化和运用学习成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指导工作、规范行为,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严格守法。

(二)持续加强法治医保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学法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纳入年度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党纪、国法以及部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二是健全和完善医保执法体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和人民医保权益提供利器和保障。三是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机制。不断深化基金监管制度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夯实医保基础工作。紧跟国家、省、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协调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聚焦监管重点,创新基金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第三方监管制度,并结合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坚决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强化基金监管工作,深化基金监管的制度改革。

持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力度持续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以大数据筛查分析为先导,通过线索核查、联合侦办、督查督导等“集群”行动,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实核查,持续专项整治,落实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规定,推进一案多处,切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惩处一批顶风作案,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

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科学合理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年度的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时机,结合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等“五进”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主动靠前服务,耐心讲解,切实让群众深入了解医保的政策法规。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防日”等宣传活动,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了解宪法、民法典、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了解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律知识储备,牢固树立起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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