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4年01月25日
  •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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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大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2022年全市和各行政部门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规定在年初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专章部署要求,印发工作要点,统筹谋划依法治市年度目标任务、重大举措、重要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特别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进行具体安排;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终验收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改要求,持续推进230项指标任务的落实,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以民为本,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改革,完成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编制和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两批次,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职权合计1143项,赋予乡镇(街道)市级行政职权合计1526项。二是坚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梳理公布市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5411项、乡镇(街道)权力清单2748项,以及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4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负面清单162项(主项70项),实现除负面清单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便利化水平,全市1186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9%、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89.1%、“零跑动”比例达97.2%,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79.23%、即办件比例达50.8%,“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省通办”和“掌上可办”在更大范围实现。四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功能,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市144个村(社区)实现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持续深化“服务+普法”和“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市属23家律师事务所担任166家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2次,办理公证7948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60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编制公布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1项),制定出台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等4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制度,确保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履行法定程序,内容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同时,制定出台《大理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大理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和《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向州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100%。三是强化决策法律风险防范。持续巩固完善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提升全市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提供法律支持。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245件,在服务依法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规范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五个领域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端口前移,实体化设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3支。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1032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采集监管对象信息9864个、执法人员信息1448名,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苍山洱海保护管理违法案件702起、应急管理违法案件642起、城市管理违法案件551起、市场监管违法案件451起、卫生健康违法案件99起、林草违法案件76起。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2542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1450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处理问题线索39条,对两个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于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在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五)坚持监督问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高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0件、政协委员提案272件,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二是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国务院综合督查、自然资源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资金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等“清廉大理”建设专项行动,力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的行政应诉应复案件87件,均已依法应诉应复,其中开庭审理6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4.44%,始终做到尊重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四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围绕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3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坚持协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96个,个人调解室、金花调解室、阿鹏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室12个,共调解矛盾纠纷946件,调解成功率98%。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年活动,聚焦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基础业务提质增效,强力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21%,全市信访部门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分别达99.96%、100%,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群众参评率、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分别达80.92%、95.5%。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市政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5件,受理171件,办结13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3件、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3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终止行政复议13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一是全面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阵地20个,再培养“法律明人”147人,建立75人组成的“云小普”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二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不断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抓典型带动和整体推动,推进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已创成2个国家级、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45个州级、14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宣传教育等系列诚信宣传活动,对照《大理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行为名单》,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托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数据,累计归集可公开信用数据278万条。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大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仍需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推行“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实行全链条监管方面还有差距。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随着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事项的下放,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任务重、学习培训少、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显现,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强、简单粗暴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执法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还较薄弱。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法治专业人才紧缺,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还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部署,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述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与年度述职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提高法治建设考评质效。

(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校)学习培训内容,通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13次,举办专题培训3次,引领各部门、各单位学法常态化,推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法、负责人讲法,线上线下学法培训,观看庭审视频或旁听庭审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履行职务所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切实加强考评督察。坚持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实施细则,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导作用,把督察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落后指标整改工作,并对各有关部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大理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广泛运用述法、约谈、督察、调研等机制,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述法与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相结合,提高法治建设考评质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落细落实责任,加强重点问题调研,全面提质增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着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责清单和行政检查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法治体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公益作用,提升村(居)委会法律顾问服务成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抓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标准等4项制度的实施,编制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力度,让执法更有力度、更有准度、更有温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优化工作制度,打造调解品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通过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审理倒逼依法行政,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严控败诉率。

(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和执法、司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培带学、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用以增能,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力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争形成更多省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更多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中共大理市委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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