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1月18日
- 来源:大理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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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解,紧紧围绕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大理市地震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落实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1.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我局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年内积极组织全局执法、普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学习及视频讲座。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完善防震减灾管理机制。为了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法制度、责任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学法、守法、依法、执法到位。地震局将遵纪守法和岗位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技能素质必备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德、能、勤、绩、廉计分标准。还将领导干部学法、职工学法及法律考试情况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把政策法律素质作为干部评优的重要指标。
(三)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1.大力推进政务事务公开透明运行。部门涉及的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外网发布,年内重新梳理制作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对事项进一步规范完善。按照“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要求,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在综合接件窗口统一综合接件,并实行线上线下统一办理。
2.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市地震局密切与发改局、住建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协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和约束机制,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工作依法管理到位。由于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许可,目前未接到一起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投诉案件。
(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局把法治宣传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相结合,利用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及知识讲座、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公众宣传我国防震减灾相关的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市地震局精心编印《逃生应急与地震常识》、《防震减灾常识》、小笔记本、抽纸盒和宣传纸杯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市各镇(街道)、市级各相关单位、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全社会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我局与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在全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深入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通过捐赠图书、举办讲座、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主题班会和培训传播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中小学校防震减灾意识。年内还积极组织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积极参加云南省第三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小小讲解员大赛。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一年来大理市地震局成功创建了大理市下关一小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差距,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欠缺。
二是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深入基层不够,存在普法的受众不平衡现象。
三、2023年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局主要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防震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人,自己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防震减灾主责主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个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震防科、地震监测预报科等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大理市地震局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职责任务和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法治需求,按要求在公示栏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四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水平。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0次,对涉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司法、民宗、工会部门等组织的学法考试,通过长期的学习,单位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增强防腐意识。本人主动增强防腐意识,做到规矩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管住生活圈,养成 “在点滴中拒腐防变”健康习惯。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轻车简从。自觉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坚持高尚健康生活方式,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维护好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本人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和“五不直管”要求。四是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等防震减灾专业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科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按要求及时开展换证工作,依法提升地震行政执法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坚决做到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权力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常抓不懈。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与大理融媒、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开展形式多式的防震减灾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不断提高普法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全面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依法行政。
大理市地震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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