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1月15日
- 来源: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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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按照大理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法治大理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法治应急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及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周密部署,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多次安排、督促、协调,推动全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党务、作风纪律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注重制度落实,动员全体工作人员树立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自觉学习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
(二)稳步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积极运用全省“双随机”统一管理系统,各科室全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二库一清单一公开”机制,并通过分级分类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办法,在一些监管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行业领域推行联合监管执法。坚持严字当头,既集中打击传统高危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又盯牢一般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实行精准执法,抓住难点热点问题和监管重点,确保无“盲区”和“死角”。同时,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全面业务能力,随机产生的执法人、执法对象,一定程度上解决科室长期监管产生的“思维惯性”,杜绝了“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公开透明的“阳光执法”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利。
(三)落实制度,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规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着力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承担和行使的权利和事项及责任清单197项,其中:行政处罚170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6项,同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制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队伍,努力提升执法监察能力。按照“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提高素质、规范管理、有效保障”的原则,着力改善充实全市应急管理队伍。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安监办、应急办等,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建立并严格落实每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准确领会、熟练掌握、规范运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市应急管理局24人参加省、市、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目前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为100%,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我局在安全生产方面,基层治理的难点主要为无证无照经营现象,针对个体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强的无证经营情况,加强与乡镇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提倡群众举报机制,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市场经营环境。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53份,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53份,立案调查15起。组织开展事故调查7起,完成7起,目前已对7家企业,8名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共计170余万元。充分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日常执法中出具执法文书,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案例上报,今年上报6个案例均为合格典型案例,报送率、合格率100%,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联合惩戒信息报送,依托贵港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承诺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联合惩戒信息,加强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对各类市场交易主体平等对待。2023年全年无纳入联合惩戒企业。
(八)强化宣教,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乡镇应急管理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大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街道)对安全监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习惯老套路,旧办法,靠经验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四是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应急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在工作中,树立守法有责的观念,带头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做遵守法律的表率。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高。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局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局机关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为重要培训内容,制定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全局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并结合案件分析讨论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今年局内部利用每周一例会共组织各种学习50余次。三是围绕提高应急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定期开展全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鼓励职工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扩大法治人才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大力宣传宪法学习的活动氛围,增强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法律人员法制审核工作能力,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法律风险。二是征订和购买应急部、省厅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书籍,帮助执法人员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法规。
(三)深化推进“八五”普法任务。严格依据《大理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普法任务,增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不断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应用新媒体新技术,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使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大理进程中贡献一份力量。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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