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1月26日
- 来源:大理市司法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本】
大理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3年,大理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大理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作用,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思路举措,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实施、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督导,组织开展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组织本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完善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机制。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终验收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改要求,持续推进230项指标任务的落实,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制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11项),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目录管理、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决策后评估管理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指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监察重大决策听证会6场次,坚持对常务会议题提出审核意见,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7件,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决策法律风险防范。持续巩固完善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面,为提升全市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提供法律支持。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对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245件,参与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的咨询论证、审核20件次,在服务依法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2023年5月和11月,分别组织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和2023年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培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入口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统一考试2批207人次,综合通过率93%。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各行政执法单位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市人民政府拟作出的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接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重大执法决定398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自查工作,并抽取5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46卷行政执法案件,评出优秀案卷11件,合格案卷35卷。二是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在协助牵头部门完成《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市级部分部门的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编制和公布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做到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三是创新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减免责清单”制度,目前已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水务等重点执法部门制定实施了“两轻一免”清单,即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纠错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1件,办结138件,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37.6%,95%以上的争议在行政复议环节实现定分止争。同时,组织办理以市人民政府应诉应复案件86件,均依法应诉应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巩固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功能。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运用。健全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一体运行体系,充分运用好15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指引、咨询、受理、办理、转(交)办、投诉等六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使法律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发挥更加明显;综合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指引、行政复议等服务窗口,设置律师服务岗、个人接待室,通过多种服务方式集中受理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多元化法律服务;采购173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充实到高校、火车站、机场、5A级风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和144个村(社区),同时,通过便民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折页等平台及方式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途径,使群众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二是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全市15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为乡村振兴、市域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老百姓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五)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大理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大理市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大理市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普法职责,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20.5万份,受教育群众11余万人次。二是开展分众分层分类主题普法活动。结合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学校、军营等场所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35场次,直面群众、送法到最基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通过市级媒体开办法治栏目,邀请律师“以案释法”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90余场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制定印发《2023年大理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宪法宣誓、宪法知识讲座、公开庭审等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了一批特色亮点突出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有温度、润民心。2023年按时完成了大理镇法治文化公园省级法治文化阵地示范项目并已投入使用。大理市目前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已建设有20个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在144个村(社区)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墙、电子宣传屏、法治图书角等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四是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指导要求,已按照每个村(社区)培养不少于5名的标准,在全市144个村(社区)共选拔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878名,开展“法律明白人”作用提升专题培训1场,任前培训14场,日常培训100余场。加大“法律明白人”品牌选树,建立“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23个,增强“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实现以点带面、连网成片,实现群众有事找不着门就找法律明白人的效应。
(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构建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944名人民调解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优化提升,将民族文化与司法实践进行融合,大力发展六和调解室、金花调解室、阿鹏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室,支持具有丰富调解经验、调解成功率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人民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以点带面,创新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区域化、专业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主动性,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突出矛盾风险及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加强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房屋拆迁、损害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排查的同时,将重点人员排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民转刑”源头排查防控力度,最大限度预防“民转刑”案(事)件发生。2023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46件、调解成功93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6%。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问题与不足,距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各部门(单位)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共性问题和普遍要求在主动认领、积极整改上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量较多,行政执法监督和诉源治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上多数仍旧延用传统的说教、培训、讲座等方式,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等。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要求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议等“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2023年,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2次。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考核、示范创建、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大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大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强弱项、补短板,精准施策,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法治力量建设,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治专业人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的科学性,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考评,确保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二)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配合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等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控决策风险。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内容,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体系内部;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首选率、化解率、纠错率、满意率,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提高考试合格率。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执法程序规范有序、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清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组织公安、司法、民政、人社、农业农村、卫健、退役军人、市场监管、医保、发改等部门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落地见效。
(四)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律师队伍职能作用,推动公证、律师行业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法治体检”“我为群众算笔账”等活动指导公证、律师队伍将公益性法律服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目标,加紧实体平台建设,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法质效。对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加强考核督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三单一书”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六)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广运用“云智调”平台,实现全市14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云智调”系统配套建设全覆盖。围绕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做好调解员培训工作,丰富课程内容,提高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
大理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