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大理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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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大理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锚定争创全省一流县级公安机关目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人民满意法治公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和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共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12次、学习研讨12次,全局共组织开展全警政治轮训3期、风城大讲堂法治培训6期,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筑牢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执法理念,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新时期复杂问题的能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大理市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共召开党委会议2次,执法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8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大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相关指标任务落实落细,以及第三方中期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全力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大理市开展的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推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016年制定的《中共大理市公安局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出台《中共大理市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召开党委会39次,进一步做好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印发《关于聘请大理市公安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的通知》,聘请1名外聘律师、本局20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民警、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民警以及法制大队领导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组织全局11名公职律师,做好疑难案件讨论、维护民警执法合法权益研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局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为责任领导,法制大队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大理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队伍,确保大理市公安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2年,大理市公安局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制定《大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权责清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案件信息、政府预决算、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受理居民身份证47039人次,为异地群众办理身份证18918人次,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2794人,便民服务超市自助办证、自助取证46377人次,受理微户政业务67条;受理出国境业务606人次,为异地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146人次,办理免费快递173人次、免费照相606人次;办理机动车业务42171件次、驾驶证业务15022件次,办理标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21809辆,通过远程核发摩托车检验合格标志15498份,办理4带牌销售点专网服务平台业务3633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以窗口服务单位、派出所为重点,统一规范执法公开栏、公示板、执法公开手册等内容,配备电子触摸屏和服务评价系统,悬挂公示案件办理流程图、法律依据,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331份、向特定对象公开刑事案件信息10504份;积极推进执法大数据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回溯式执法模式,做到执法活动实时记录、执法轨迹实时追踪、执法档案实时记载,全局各部门记录现场执法音视频信息13万余条。全面推进大理州、市公安局“3 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以及各办案区规范使用,实行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场所讯(询)问,在办案场所内开展的执法活动,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所有讯(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附卷。固化执法办案案件承办人、部门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机制,完善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办案权力清单、民警归位办理案(事)件工作规定、执法过错问责等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古城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及新一轮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确定为66个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之一,大理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建设应用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暨法制工作视频会议上进行交流,大理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落实局党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措施,整体掌控执法情况。推动落实机关纪委、督察、法制、信访等专门监督责任,压实执法办案部门办案直接责任、警种日常管理责任以及分管局领导层级监督责任,构建部门警种日常管理 法制、督察、信访专门监督大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检察建议。涉及大理市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一律由市公安局或派出所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法院生效裁判均认真执行到位。根据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认真反馈,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法治队伍为目标,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储备专业人才,带动提升公安队伍法律专业素养。目前,全局共有12名民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9名民警取得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4名民警被大理州公安局选聘为大理州公安机关法制专家人才库成员,8名民警被推荐为大理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名民警被推荐为云南省公安机关新时代法治人才及云南省专项普法工作人才,全力构建适应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专业法治人才队伍。

(八)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普法与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公安工作各个领域,针对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的法治需求,分类施策,大力推进公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大理市警方微博、微信、头条号,“乐行微大理”微信、《警方在线》《法治宣传情景剧》电视专题栏目、《平安大理市》杂志等宣传阵地,线上线下相结合,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律十进、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反恐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安工作实践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理、法治大理积极贡献公安力量。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与工作形势不相适应。少数民警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缺乏常态化推动工作的韧劲,缺少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的狠劲。

(二)能力水平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少数民警执法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执法思路跟不上形势需要,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理解不透,落实不深,一定程度存在执法不严谨、机械执法的情况。

(三)执法行为与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不相适应。未能完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大理市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大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芮灿杰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大理市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入研究解决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公安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落细。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咬定全省一流县级公安机关目标不放松,抓实抓好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理市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整体掌控执法情况。健全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全体会议机制,定期研判执法情况,落实集体议案制度,强化对重大执法问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有效解决公安执法突出问题。

(二)加强法治大练兵,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硬实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执法工作的短板弱项,重点围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强化,有针对性开展点穴式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公安民警政治敏锐性,提高执法技巧,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疾排查整治,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保障服务,严格落实已出台的执法办案各项制度规定,加大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大理市公安局

2023222

责任编辑:大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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