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气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气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3年02月03日
- 来源:大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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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保障和推动气象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我局认真按照大理州气象部门法治宣传工作要求和大理市普法办法制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气象法治建设,为大理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所做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气象部门法律意识
一是领导干部重视带头学法。制定年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借助专题学习会、远程教育平台等要求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及相关测验;按时报送2022年度市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报告;二是多渠道宣传气象专业法律法规。借助“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纪念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主办的学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参加市应急局、市安委办主办的“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防雷安全生产、宣传,积极报名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将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带进危化企业,现场讲解并示范重要防雷防范措施。
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落实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落实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局内“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每月按时报送州气象局纪检组备案。事项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没有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二是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次。
三、认真贯彻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审批纳入网络监管。我局行政审批已实现全程网办,并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气象行政审批平台上也同步进行监督,实施双系统动态管理。
2.编制大理市气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经市委编办审核后公开公示。2022年底,我局对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梳理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41项行政职权,所有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92项,“追责情形”共计23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8项、追责情形39项;行政处罚2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16项、追责情形168项;行政强制1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项、追责情形6项;行政检查9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6项、追责情形18项;行政确认1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项、追责情形2项;行政奖励1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项、追责情形2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9项、追责情形4项。权责清单在大理市委编办网站上公开公示。
3.全面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将“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转为受理后的技术性服务,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事项,修订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一次性告知单,推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气象审批提速增效,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即办制;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标准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建设,确保取消和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清醒的意识到法治建设道路无止境,责任重大。依法行政体系还不完善,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仍然不足以支持当前和以后阶段工作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把气象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依法管理的实践中,推进我市气象依法行政进程,努力提高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理市气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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