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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4688123P/2024-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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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公告

大理市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公告

各参保企业、失业人员: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及《关于转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大社险〔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4年援企稳岗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和企业类型。

(二)政策标准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全省统一,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三)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时直接享受。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2023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

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未按规定使用和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要求其退回未使用和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办理方式

①免申即享

符合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发放,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返还资金直接拨付。

②劳务派遣单位现场申报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需现场申领,填报《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附件1)和《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附件2),同时提交劳务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协议、与用工单位的书面承诺、劳务派遣人员名册等相关资料。劳务派遣单位承诺内容包括: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按规定比例和时限拨付用工单位并合规使用资金、不截留滞留资金、违反承诺承担相关责任等。

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须按要求在30日内拨付至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告知用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稳岗返还资金年度拨付、使用情况,同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四)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五)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含1年)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年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二)政策标准

全省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办理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对于2023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到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前达到申领条件的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线下窗口受理审核。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咨询联系方式

大理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872-2121808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主楼三楼4号窗口(失业保险科)

附件1.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

附件2.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


大理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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