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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城区供电局古城配电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编号:验收回执〔2024〕14号

大理城区供电局古城配电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编号:验收回执〔2024〕14号

  • 2024年06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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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城区供电局古城配电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414

报备申请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09603

公示起止时间

2024319—2024419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相国187*****25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4422

抄送

大理州水务局 云南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何杜娟 139*****65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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