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525J/2024-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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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泰·大理十畝—风岚I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编号:验收回执〔2024〕13号
天泰·大理十畝—风岚I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编号:验收回执〔2024〕13号
- 2024年04月15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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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泰·大理十畝—风岚I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4〕13号
报备申请单位 |
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申请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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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及网址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www.yanshoug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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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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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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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云南泰禹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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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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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大理州水务局 云南泰禹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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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何杜娟 139*****665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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