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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准许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准许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24年03月14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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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准许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437日向市水务局提出准许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43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水务局决定准予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你单位须按照意见抓好项目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202437

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大理镇,项目南起将军洞,北至感通寺,横跨阳南溪、莫残溪和葶溟溪3条河流,建设内容包括防火应急通道15179.9米、道路连接线3518.37米、消防管网工程21148.86米、其它基础设施及通信监控覆盖工程等。20234月取得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初步设计变更的函复。

二、同意主要评价对象为阳南溪原有涵管1处、跨河交通桥1座、跨河人行栈桥1座、跨河消防管道1处,涉河处中心经纬度坐标分别为;葶溟溪跨河人行栈桥1座、跨河消防管道1处,涉河处中心经纬度坐标分别为;莫残溪跨河人行栈桥1座、跨河消防管道1处,涉河处中心经纬度坐标分别为 。同意评价范围均取涉河点河道宽度的3倍范围区,阳南溪原有涵管取河道长30米、跨河交通桥取河道长30米、跨河人行栈桥取河道长26米、跨河消防管道取河道长26米;葶溟溪跨河人行栈桥取河道长78米、跨河消防管道取河道长78米;莫残溪跨河人行栈桥取河道长108米、跨河消防管道取河道长108米。

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有关规定,同意莫残溪和葶溟溪跨河人行栈桥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阳南溪跨河人行栈桥交通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阳南溪涉河原有管涵防洪标准25年一遇;跨河消防管道跨河方式为挂人行栈桥侧面跨河防洪标准为不低于所挂人行栈桥防洪标准。3条河道所涉及的跨河河段均位于214国道以上,原河道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施工导流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桥梁基础应在枯水期施工。

四、基本同意评价范围内报告提出的水文分析计算成果,河道演变分析结论洪水影响计算结果基本合理。

    、基本同意本工程采取采取防治补救措施建成后不会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的评价结论。

六、同意本项目在法规、规划适应性的评价,大理苍山将军洞至感通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符合《大理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审批条件

七、基本同意河势稳定影响评价、防洪工程影响评价、其他设施影响评价和防汛抢险影响评价。同意在采取补救及补偿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没有影响的评价结论。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将废弃物及渣土堆放至河道边,及时清理河道及周边杂物,确保河道行洪通畅,按要求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水利站。

(二)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严格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施工期间密切关注气象、水文信息,储备必要防汛物资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加强项目运行管理,跨河处须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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