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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中心城区“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理市中和溪河道内污水管道迁改工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市水务备〔2022〕41号)

大理市中心城区“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理市中和溪河道内污水管道迁改工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市水务备〔2022〕41号)

  • 2022年12月08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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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市水务备〔202241

项目

名称

大理市中心城区“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理市中和溪河道内污水管道迁改工程

建设

地点

建设地点:大理市大理镇

地理坐标:一号污水管线起点:东经100°9'20.37",北纬25°41'40.48",终点:东经100°9'29.29",北纬25°42'0.50";二号污水管线起点:东经100°9'25.38",北纬25°41'55.99",终点:东经100°9'36.98",北纬25°42'2.01";二号雨水管线起点:东经100°9'25.38",北纬25°41'55.99",终点:东经100°10'9.96",北纬25°42'14.76";三号污水管线起点:东经100°11'32.71",北纬25°43'4.05",终点:东经100°11'24.60",北纬25°42'58.15"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www.yanshougs.com

起止时间:2022112日至20221116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无公众意见。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称: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MA6K7WMQ4D

地址:大理市   电子信箱:15877773664@139.com

法人代表:马翼        联系电话:13508821874

授权经办人姓名:安涛    联系电话:15877773664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5329**********016

生产

建设

项目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项目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四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免征条款内容,因此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1470.2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大理市水务局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共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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