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525J/2022-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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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移动大理市公司生产调度用房及机房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市水务备〔2022〕39号)
云南移动大理市公司生产调度用房及机房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市水务备〔2022〕39号)
- 2022年12月08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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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市水务备〔2022〕39号
项目名称 |
云南移动大理市公司生产调度用房及机房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地理坐标:北纬25°37′59.5″ 东经100°16′35.7″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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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 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52924 |
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3日至2022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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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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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770477235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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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理市下关泰安路32号 电子邮箱:anjingyu.dl@yn.chinamobil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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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刘玉龙 联系电话:135772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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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姓名:安靖宇 联系电话:13808767077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532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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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3781.60元,已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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