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374/2025-00005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年01月24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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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发改核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以更加便捷的途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对照《条例》和2024年大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持续规范和细化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计划、价格收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全年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条,公布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畅通互联网及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其余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已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形式规范,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由分管领导统筹主抓,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督促,各科室配合提供待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在信息公开全过程中坚持开展信息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公民个人隐私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专人专岗,定期开展公开信息自检自查,持续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出门户网站优化整改、网站栏目调整充实、网站服务功能优化完善的相关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查询平台,让群众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的发改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科室配合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信息源,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产生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事件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致力于通过多样的形式将国家的政策方针,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正面传播出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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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年01月24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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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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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发改核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以更加便捷的途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对照《条例》和2024年大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持续规范和细化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计划、价格收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全年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条,公布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畅通互联网及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其余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已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形式规范,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由分管领导统筹主抓,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督促,各科室配合提供待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在信息公开全过程中坚持开展信息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公民个人隐私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专人专岗,定期开展公开信息自检自查,持续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出门户网站优化整改、网站栏目调整充实、网站服务功能优化完善的相关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查询平台,让群众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的发改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科室配合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信息源,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产生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事件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致力于通过多样的形式将国家的政策方针,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正面传播出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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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发改核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以更加便捷的途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对照《条例》和2024年大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持续规范和细化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计划、价格收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全年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条,公布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复文9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畅通互联网及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其余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均已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形式规范,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由分管领导统筹主抓,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督促,各科室配合提供待公开信息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在信息公开全过程中坚持开展信息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公民个人隐私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专人专岗,定期开展公开信息自检自查,持续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出门户网站优化整改、网站栏目调整充实、网站服务功能优化完善的相关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查询平台,让群众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的发改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科室配合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信息源,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产生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事件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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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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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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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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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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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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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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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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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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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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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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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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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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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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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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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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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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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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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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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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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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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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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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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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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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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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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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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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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致力于通过多样的形式将国家的政策方针,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正面传播出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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