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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年02月18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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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大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在公开渠道上,2021年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4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规划计划信息2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4条,财政领域信息36条,公共卫生领域信息64条,市场监管领域信息48条,生态环境领域信息13条,民生保障领域信息572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6条、重点领域统计数据333条。三是主动公开大理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2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个、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个。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大理市按时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规范答复。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答复所申请信息并按时限告知申请人,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工作程序熟练掌握。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程序等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按时限做好答复。2021年办理公众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工作。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将平台系统授权市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确保大理市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分类集中发布相关消息,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内容板块更新,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大理市辖区内行政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摸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系统中报送新媒体账号47个。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在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处设立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窗口,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相关问题咨询等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规范答复。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答复所申请信息并按时限告知申请人,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工作程序熟练掌握。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程序等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按时限做好答复。截至2021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上年结转0件,按时办理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7项,延期答复4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完成整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办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二是规范政务公开考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列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并作为单项指标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大理市2021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已将此项考核指标按照4%的权重单项列入,明确规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分值,督促市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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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2 |
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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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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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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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8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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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40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90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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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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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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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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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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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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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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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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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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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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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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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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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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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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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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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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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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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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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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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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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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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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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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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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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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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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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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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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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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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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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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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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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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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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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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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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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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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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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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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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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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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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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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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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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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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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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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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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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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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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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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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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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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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3 |
2 |
3 |
2 |
10 |
6 |
0 |
0 |
2 |
8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条例》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和需求与日俱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兼职人员频繁调换,普遍存在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公开实效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重政策出台,轻政策解读,建立了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但不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数量少、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解读,使好政策真正落地发挥作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学习、组织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大理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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