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109586B/2024-00026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6年03月29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48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市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质按量地完成省、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结合“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和目录,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并及时予以公开,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程序等要求,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416件,申请答复数416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为0万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年初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保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保局发〔2015〕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密安全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融合,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及流程。四是进一步健全评议考核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大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和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二、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政策解读是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司法解释除外)。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大理市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9号),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责任主体,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传播媒介上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积极稳妥处置重要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同时,逐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三、规范管理,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

(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

组织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政府网站基本情况,2015年4月、10月对大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和内容清理,着力解决“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

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服务信息不适用”等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建立重大决策听证网、重要事项公示网和重点工作通报网,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和听证结果、公示事项和公示结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2015年,大理市共完成重大决策听证19项,重要事项公示4项,重点工作通报15项,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35条。

(二)做好“114”政府信息直通车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并线管理工作。

实行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和实时监管,确保数据准确、设备正常,截至目前,大理市共有114家单位开通了96128专线,共有131名专线联络员;建立按月反馈沟

通机制,及时通报我市每月96128专线的转接次数、转接时间、转接状况、满意程度等详细信息,并要求转接失败率高的单位作出书面整改,实现全市96128专线工作上下联动;实行电话拨测跟踪管理,建立了电话拨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不少于10个单位的96128专线电话拨测工作;借助收听政府信息直通车专网96128专线转接录音,掌握专线转接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相关专线开通单位;认真处理96128专线的投诉,按照96128专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职责范围,通过“大理市96128专线来电受理单”,将信息分送到相关的部门或通过政府信息直通车专网监听录音处理好投诉的回复工作。2015年,大理市96128专线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解答5784人次,转接成功4699人次,转接成功率94.26%,群众满意率98.94%;

(三)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在线咨询系统管理。

进一步整合了分散的政务信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时分配公众提出的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按时、按质答复群众,做到了网络信息平台和电信查询平台的资源共享和互补互动,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2015年共分配政府公共服务在线咨询问题245条。

(四)抓好“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运行管理。

狠抓“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平台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运行管理办法》,加强政民互动,及时转发事关民生的政务信息,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府行使权力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加强微博回复发布的后续跟踪,虚心听取网友意见建议包括质疑甚至批评的声音,为网友提供了监督政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效率,降低了社会管理的运行成本,同时,对全市政务微博开通情况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大理市共开通政务微博32个。对于受理的政务微博做到件件有跟踪,条条有落实,“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关注度持续提高,现拥有粉丝人数3234人,微博办件量也逐年攀升,2015年“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受理335条,回复发布264条,微博受理内容涉及苍山洱海保护、环境污染、教育、卫生、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工作作风、证照办理等各方面。

四、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39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着力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根据《中共大理市委办公室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市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大理市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审改办〔2015〕2号),要求37个市级政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有关机关、乡镇人民政府11月底前全面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查清理工作,梳理完的权责清单已于12月29日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大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各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电话。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梳理和规范工作,经清理,大理市共取消2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14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抓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2015年5月10日大理市财政局制订了《大理市财政公开制度》和《大理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要求财政总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等内容必须予以公开,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作为公开主体,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除属于保密单位外,其他部门统一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预算信息。2015年3月6日公开了2015年财政总预算,4月2日前公开了96个部门的2015年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全市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8月24日公开了2014年财政总决算,9月30日前公开了96个部门的2014年部门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和全市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

(三)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公开了住房保障信息内容,分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包括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政策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和住房保障办事指南;分配对象信息,包括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包括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和退出情况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四)加强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公开、印发办事手册、一次性告知单、6·25全国土地日活动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土地出让、转让,矿业权出让、转让,“两权”发证、调整规划等的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网》上公开9宗土地出让信息,含5条土地挂牌公告,9条成交公示;在中国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开3条矿业权转让公告;“两权”发证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粘贴公告4500余份。

(五)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

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征地报批后,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公开征收程序,认真执行大理市征收工作“四公告一评估”程序;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开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产权调换房源;严格落实作出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对授权委托的征收补偿项目,严格监督,确保依法、依规、依权限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对产权户的征收评估、补偿及安置结果,在征收片区内张榜公示,做到阳光征收。

(六)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2012年1月,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同城合设,州、市共管,以州为主,大理市没有单独设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隶属大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编制属于州级单位,大理市采用派驻方式参与相关工作,大理市无交易机构相关机构编制。目前,我市在公共资源相关媒体等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办事指南。2015年大理市公共资源(房屋和市政工程)共交易163项,招标估算价共240785.69万元,中标价共226372.1万元,节约资金共14413.59万元,节约率为5.99%;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交易346项,交易估算金额共12739.22万元,中标价共11969.14万元,节约率为6.05%。

(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为全面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大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0项惠民实事20项重大项目20项重要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大市政发〔2015〕13号),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实行责任目标倒逼管理制度,力求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并取得实效。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上报,定期不定期通报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完成情况,适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八)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始终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发展目标,持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以扩面收缴和拓展险种及规范业务为重点,力争应保尽保,以扎实到位的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整体保障水平和监管公示工作。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1556户,13.75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66万人),收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235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收入3240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588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出6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94万人,收缴保险费4517万元,待遇支出5328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367户,5.83万人,收缴生育保险金2000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551例,支付生育保险金191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有1724户,6.89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5665.61万元,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6万人次,1586.28万元;工伤保险单位1368户,6.21万人,覆盖面达98%以上,收缴工伤保险费1708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133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648户,11.71万人(其中退休4.18万人),基金收入18600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929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58万人,收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215万元,统筹基金支出3368万元。

(九)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对象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以及监管受理等主要事项,拓展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互助、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资料,救助人数、救助标准、发放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救助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全面推进慈善组织向社会依法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共计公示8857户次,“云南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共计公示信息2326条。同时,通过制作宣传画、发放政策宣传册、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2015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7000多份,设置宣传栏312块。进一步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促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全面、及时和准确公开信息。

(十)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教育相关的资助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基本建设支出、行政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教育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德育安全等方面的主要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全市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方便了群众办事。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市教育所进行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全市各学校教育教学情况。通过大理市教育信息网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6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条。

(十一)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及时报告和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通过同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9月,全市共通过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22种(均为乙、丙类传染病,全市没有甲类传染病报告),2651例,死亡23例,报告率和处置率达100%,由于防控措施到位,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生大的传染病疫情,同时,重点加强对涉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市二院、市中医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安全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职业病防治等为重点,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年度卫生监督覆盖率逐年上升,目前已达到98%以上。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的监督监测工作,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对餐饮具消毒配送单位每季度进行不定时抽检,对13个餐饮具消毒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辖区内14家供水厂监测488份,共处罚各类违规违法案件85件。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在医院公开场所位置向社会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并及时向就医者提供医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做到费用账目清晰。

(十二)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

制作并公开了全市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等)机构名录,推动各个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公开目录,免费开放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化市场执法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015年大理市文化惠民工程(20条健身路径)项目安排表,2015中国移动4G杯大理千人环洱海自行车赛竞赛规程、线路图、报名表、声明书、成绩表,关于大理全民健身中心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告等43条信息。一年来,共检查网吧、KTV、电子游戏文化娱乐、出版物、印刷业等文化经营场所3005家次,共发送各种《通知》1600余份,加强网吧管理短信1300余条,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1170余份。查收非法出版物28册;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23个、黑网吧3家,取缔临时电子游戏经营摊点4个、推币机14台;销毁水果机(老虎机)10台,电子游戏机电脑板36块。

(十三)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持续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污染企业、餐饮、客栈服务性行业等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力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公开,制作服务指南,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时限、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排污费收取的政策依据、征收、完成时限、执行等情况;公开在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每月定期在大理州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公开洱海水质监测结果,每日在大理州空气质量网站上公开大气监测结果。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了处理透明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96128专线平台,畅通人民群众环境保护诉求渠道,及时调处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件155起,并在处理和回复过程中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提供污染防治指导。

(十四)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在传播媒介上公开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公共交通线路信息,着重加强公开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人事变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及建立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路内经营性停车泊位信息公开,经过调查研究、成本监审、听证论证等程序,我市于2010年10月公布了《大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城市道路路内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由大理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委托大理市保安公司在交警部门施划设置的城市道路路内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目前,我市共有城市道路路内经营性停车泊位1460个,每年收取费用约50万元。实施收费管理的路段均设有统一的公示牌,注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等,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使用PDA收费终端,在车辆入场时打印有“大理市保安服务公司”字样及监督电话的占道停车告知单(入场小票),出场时出示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定额发票。对于收费资金,市保安公司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同时接受市财政、市审计部门监管,所收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统一安排使用。

(十五)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遵循“准确、及时、客观、稳慎、便民”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发布大理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影响仅限于本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本市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市政府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2015年共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督信息358条,大理市广播电台播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9条,大理市电视台播出食品药品监管专题60个,自办《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6期。

(十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更全面、更及时、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事故调查组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对依法应当保密但可以作区分处理的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经区分处理后的非涉密内容。及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工作,做好应对预案,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十七)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深入广泛开展社会管理调研,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加快完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登记管理信息工作,主动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将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等情况,规范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行为。2015年需报送公示企业总数为3371户,已报送公示3227户,报送比例96.01%;需报送个体户总数21751户,已报送公示20092户,报送比例92.46%;需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411户,已报送公示386户,报送比例93.92%。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评估机制、执法监察”四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及时披露相关信用信息。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按相关规定公开了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从根本上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各单位信息梳理、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政府信息发布载体软硬件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和96128专线联络员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通过抓好以下工作来确保《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层面。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培训,使全市各单位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完善、提高,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层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对照《条例》的规定,按照省、州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目录和指南的完善、内容的更新;做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以及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突出重点、巩固成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认真梳理听证事项,完善、规范听证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四)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目录、指南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大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同时强化政府信息直通车的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测评活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大理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