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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理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年01月28日
  • 来源: 大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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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21256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大理市政务信息平台公开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公开服务类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情况;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政府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承办的第2019-41号《关于购买公证服务,化解继承登记风险》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法治大理”公众微信号公开政府信息200条。

(三)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将“法治大理”公众微信平台管理纳入本部门考核内容,开展常态化监测、管理规范有序。已建立的法治大理公众微信平台,有信息审核机制,并明确普法基层管理科副科长孙庆晖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12345)政府热线,由李杨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主任胡金祥负责接听电话,2019年转接成功率100%。安排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杨万贤及时、准确答复“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和“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平台相关问题。2019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60人次,均做到零投诉。

(四)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省、州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本级的工作方案,及时组织了市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三项制度”培训。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工作,审查确认了一批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现已向社会公示;二是做好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我局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24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38卷设计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选取了10卷较为优秀的执法案卷报送州司法局审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在全市内通报;三是积极帮助市政务服务局开展全市执法主体部门的权责清单审核工作。我局除报送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外,还派员到市政务服务局一同对各执法主体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审查。

利用《城市进行时》回应洱海保护舆情,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洱海保护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分管领导年内通过《城市进行时》解读重要政策和措施3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办理了一起申请人不服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为大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责令大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法定期间内重新作出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迈开了新的步伐,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全面、规范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基层司法所、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上还存在着简单片面、流于形式现象。二是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需层层审核等原因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比较单一。我局主要通过“法治大理”微信公众号、大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服务”栏等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存在手段单一的情况,不适合部分偏远地区的群众查阅。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程序,充实内容。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各类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确保编制规范符合规定并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营造氛围,增强实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向社会广泛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及各类宣传活动进行公开。12个基层司法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法制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活动动态。

六、附件:大理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大理市司法局

201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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