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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地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理市地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年02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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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市地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本机关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0件,主动公开0件;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删减后公开”0件,主动公开0件。12345政务热线接听率100%,办理12345交办件0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2件,预算公开1件,决算公开1件。

2.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务服务公开1件,权责清单公开1件。

3.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二是对于政务公开资料档案化建设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二)改进情况

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同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内未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清单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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