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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8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8期)
- 2025年05月30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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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大理镇上末村杨*销售的味精(抽样单编号:SBJ25530000712320730ZX)
大理市大理镇上末村杨*销售的味精,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杨某共购进该批次味精10袋共计4公斤,货值金额75元,已销售7袋共计2.8公斤(其中2袋用于抽样检验),已销售的产品零星销售给消费者,未能召回。未销售的3袋已被我局依法没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大理市大理镇观音塘市场李*珍销售的辣椒面(抽样单编号:SBJ25530000712320746ZX)
大理市大理镇观音塘市场李*珍销售的辣椒面,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李*珍共购进该批次辣椒面20公斤,货值金额720元,已销售10.8公斤(其中2.2公斤用于抽样检验),已销售的产品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未销售的9.2公斤已被我局依法没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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