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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5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5期)

  • 2025年04月22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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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福致家超市销售的香蕉(抽样单编号:SBJ25530000712320091ZX

大理市福致家超市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福致家超市共购进该批次香蕉22公斤,货值金额131.12元,已销售完(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4.47公斤)。已销售的香蕉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事实真相,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对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大理市金路小吃店加工销售的油条(自制)(抽样单编号:DBJ25532900713933608

大理市金路小吃店加工销售的油条(自制),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金路小吃店共加工该批次油条2.5公斤,货值金额91.5元,已销售2.5公斤(其中1.2公斤用于抽样检验)。已销售的油条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苍山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永达特制碱挂面抽样单编号:DBJ25532900713930509

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苍山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永达特制碱挂面,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苍山东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永达特制碱挂面20把,共计13公斤,货值金额90元,已销售完毕(其中2把用于抽样检验),已销售的产品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事实真相,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对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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