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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6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6期)
- 2025年04月25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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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泰安店销售的大平坦生态茶——天叶佛香(绿茶)(抽样单编号:SBJ25530000003731146ZX)
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泰安店销售的大平坦生态茶——天叶佛香(绿茶),经抽样检验,草甘膦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泰安店共购进规格为360克/包的大平坦生态茶——天叶佛香(绿茶)10包,货值金额550元。该批次大平坦生态茶——天叶佛香(绿茶)销售了4包(均用于抽样检验),剩余6包于2025年2月8日退回给供货商,现无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事实真相,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对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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