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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2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2期)
- 2025年01月23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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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现将不合格食品(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销售的干百合(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003736127)
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销售的干百合,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共购进该批次干百合2公斤,货值金额536元,已销售2公斤(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1.4公斤),已销售的干百合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事实真相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对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大理市腾明苑清真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25733674)
大理市腾明苑清真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消毒),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批次复用餐饮具由大理市餐露洁餐具消洁消毒服务中心提供,我局已将该批次餐饮具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至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部门,并依法对大理市腾明苑清真餐厅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大理市老摆夷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抽样单编号:XBJ24532901725733682)
大理市老摆夷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老摆夷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大肠菌群检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餐具清洗后消毒不彻底导致。该店已采取规范清洗消毒流程,加强员工对餐具清洗消毒的培训,及时检修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大理市聚海轩饭庄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抽样单编号:XBJ24532901725733680)
大理市聚海轩饭庄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聚海轩饭庄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餐具使用洗涤剂清洗后漂洗不彻底导致。该店已采取规范清洗流程,加强员工对餐具清洗消毒的培训,完善餐具管理制度,及时检修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大理市张勇木桶鱼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抽样单编号:XBJ24532901725733683)
大理市张勇木桶鱼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张勇木桶鱼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餐具使用洗涤剂清洗后漂洗不彻底导致。该店已采取规范清洗流程,完善餐具管理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大理市穆苑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抽样单编号:XBJ24532901725733681)
大理市穆苑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穆苑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餐具使用洗涤剂清洗后漂洗不彻底导致。该店已采取更换洗涤剂,规范清洗流程等措施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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