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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7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7期)
- 2024年09月13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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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富海店销售的元宝红糖(抽样单编号:SBJ24530000710532881ZX)
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富海店销售的元宝红糖,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富海店共购进该批次元宝红糖16.4公斤,货值金额196.47元,已销售完毕(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2.5公斤)。已销售的产品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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