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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9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9期)

  • 2024年09月29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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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乡情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紫苏话梅(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29035355)、原味话梅(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29035356)、木瓜醋饮品(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29035357

大理市乡情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紫苏话梅、原味话梅、木瓜醋饮品,经抽样检验,均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乡情土特产经营部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紫苏话梅、原味话梅各2.5公斤,木瓜醋饮品10瓶。紫苏话梅货值金额169元,原味话梅货值金额169元,木瓜醋饮品货值金额138元。上述产品均销售完毕(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紫苏话梅2.5公斤,原味话梅2.5公斤,木瓜醋饮品8瓶),已销售的产品零星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大理市喜洲镇诺诺小铺生产的乳扇沙琪玛(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29035352)

大理市喜洲镇诺诺小铺生产的乳扇沙琪玛,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喜洲镇诺诺小铺共生产该批次乳扇沙琪玛10公斤,货值金额720元,已销售完毕(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2公斤)。截止案件调查结束召回3.5公斤,召回的3.5公斤产品已作销毁处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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