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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3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3期)

  • 2024年06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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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7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销售的紫茄子(抽样单编号:SBJ24530000729030371ZX)

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购销售的紫茄子,经抽样检验,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大关邑店共购进该批次紫茄子13.8公斤,货值金额43.88元。已销售完毕(其中包含用于抽检的6.16公斤),无库存。由于紫茄子属于生鲜农产品且收到检验报告时间间隔较长,已销售的产品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大理聚汇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白皮花生仁(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13932671)

大理聚汇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白皮花生仁,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聚汇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白皮花生仁196.8公斤,货值金额3345.6元,已销售87.77公斤(其中包含用于抽样的4.35公斤),库存109.03公斤(已下架封存);已销售的产品未能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大理市大红新小吃店销售的小馒头(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712320092)、大馒头(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712320085)

大理市大红新小吃店销售的小馒头、大馒头,经抽样检验,均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大红新小吃店加工不合格批次小馒头1.6公斤,大馒头1.6公斤,货值金额5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1.6公斤小馒头、1.6公斤大馒头均用于抽样检验),无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大理市果廊水果店销售的芒果(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712320016)

大理市果廊水果店销售的芒果,经抽样检验,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果廊水果店共购进不合格批次芒果4.15公斤,货值金额124.5元,已销售4.15公斤均用于抽样检验,无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大理市风影水果店销售的香蕉(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712320011)

大理市风影水果店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风影水果店共购进不合格批次香蕉4.2公斤,货值金额25.2元,已销售的4.2公斤均用于抽样检验,无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大理市豹哥水果经营部店销售的小芒果(抽样单编号:GZJ24530000712320009)

大理市豹哥水果经营部销售的小芒果,经抽样检验,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风影水果店共购进不合格批次小芒果4公斤,货值金额80元,已销售的4公斤均用于抽样检验,无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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