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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劳动节、“三月街”民族节等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劳动节、“三月街”民族节等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 2024年04月18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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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三月街”民族节来临,各类集体性聚餐活动增多。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易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节庆消费特点、饮食习惯,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注意慎食生菜凉菜。

二、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春季以来,各类野菜大量上市,在享用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也不要到河道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避免凉拌食用。学校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其他集体用餐单位不宜加工制作四季豆,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四季豆采购关,严格执行彻底煮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加工食用发芽土豆。

三、预防食用有毒蜂蜜中毒。食用普通蜂蜜、蜂蛹一般不会导致食物中毒,但食用了含毒蜂蜜、蜂蛹会导致中毒。蜂蜜中毒大多是因为蜜蜂误采集了有毒植物,或者食用了其他有毒昆虫造成的。野蜂采集的花粉较复杂,往往混有有毒植物花粉,有毒花粉含有的生物碱会造成中毒。家养蜂在有毒植物大量开花季节,亦有可能采集有毒花粉酿蜜,同样可能引起食蜜者中毒。最常见的有毒植物包括雷公藤、昆明山海棠、洋地黄、附子、曼陀罗、钩吻和夹竹桃花等。误食有毒野生蜂蜜在0.5~24小时即可感到发病。相关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便血、心悸、胸闷、蛋白尿,重者可发生急性肾衰竭。中毒症状常因蜂蜜所含毒素不同而异。

四、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云南省加强集体聚餐(宴席)散装白酒管理12条措施》,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聚餐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到集中用餐符合要求,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谨慎消费白酒。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严禁在任何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白酒。

节假日期间消费者在外就餐,要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要避免暴饮暴食,尤其加强易发食源性疾病风险防范。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剩余食品样品,使其维持原状,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各乡镇、街道对预防食物中毒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要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做好野生菌、野生蜂蜜、散装白酒中毒的危害及预防宣传。同时,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班人员,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全力组织应急救治、查清中毒原因,并按照“一事三报”(初报、续报、终报)的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不得出现隐瞒、谎报、漏报、瞒报情况。

          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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