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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2023年第9期)

关于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2023年第9期)

  • 2023年11月01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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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为有效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擅自加工食用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提倡树立科学养生和合理膳食观,有疾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饮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配制的泡酒,防止中毒。家中存放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时,要特别做好标签标识,并单独妥善存放,防止误用误食。

三、草乌、附子等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中毒过重或抢救不及时会导致死亡,不能把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作为普通食品和药膳食用。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能用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聚众邀约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导致不良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

四、医疗机构、中药配方经营单位要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健全落实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加强处方调剂管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五、严禁在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用餐等集中用餐中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六、食用草乌附子极易引起中毒,会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造成危害,严重的可导致心律失常、休克、呼吸麻痹,甚至死亡。广大公众要加强自我防范,倡导科学健康饮食,不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药膳。若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同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物品备查。

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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