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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2025年02月11日
- 来源: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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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以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行运用为着力点,通过有序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领域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具体目标为: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率100%,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
二、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管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测算
结合市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人员构成、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等实际情况,纳入202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的人员为9人,其中:局领导3人,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科1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1人,政策法规科1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5年全年365天,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三月街、州庆等节假日,剩余法定工作日245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45个×9人=2205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评估,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调剂余缺、行政应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企业安静期等。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测算2025年度安静期之外其他执法工作合计为882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企业安静期等。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测算2025年度安静期之外的非执法工作日合计为43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2205个-882个-432个=891个工作日。
综合考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按照检查每户企业至少派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平均占用2个工作日(含整改复查工作日)测算,纳入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数共:222户。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依法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安排
2025年度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2户,占总户数的83.1%,其中: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89户,工贸企业132户。此外,对市内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一)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列入2025年度开展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33户,其中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重点单位5户,工贸企业28户。重点检查数占年度计划检查数的15%。
2.重点检查单位检查频次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和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高温汛期和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全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2)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和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3)“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四类重点工贸企业,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老旧装置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生产经营单位户,一般检查数占年度计划检查数的85%。
2.一般检查单位频次
一般检查单位的检查频次结合“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101户);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企业133户)。
(详见附件2)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由相关科室、部门结合“双随机”方式实施。
(三)时间安排
预计891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六、专项检查安排
对专项性检查抽查,分别由相关科室结合工作重点具体实施专项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部门依法改造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监督检查质量,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确保监督检查成效。通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闭环,做到法规适用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裁量适用得当,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要及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一并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和质量评查,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执纪监督,展现为民服务作风。
(四)确保监督检查成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加大对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联合集中执法,避免重复执法、扎堆执法,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有效对接和重点全覆盖。要加强对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等推行运用,积极发挥典型执法安全的警示教育和典型指引作用,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法制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附件:1.2025年度重点监管检查单位名单
2.2025年度一般监管检查单位名单
3.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一:
2025年度重点监管检查单位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重点监管单位(5户):
危险化学品企业(3户):中石化振戎油库、中石油凤仪油库、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理作业区大理站;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户):大理白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安联土产日杂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全基础和执法科重点监管单位(28户)
非煤矿山(5户):大理市挖色镇干海子宝丰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宝丰砂岩矿、大理市瑞宝新型墙体材料厂挖色干海子砂岩矿、大理市永丰建材有限公司后山梅子箐灰岩矿、云南闽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宏盛祥矿业有限公司太邑乡己早莹石矿;工贸企业(24户):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大理百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大理神龙饲料有限公司、云南神龙大理猪业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大理海旺饲料有限公司、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大理市贵平纸业有限公司、云南顺丰生物科技肥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理海春畜牧有限公司、大理市秀野蔬菜专业合作社、大理市文华冷库、云南佑好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星睿饲料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中铁二局集团大攀铁路大理枢纽工程、中铁五局集团云南滇中引水大理1段6标项目部、中铁五局集团云南滇中引水大理2段1标项目部、中铁隧道局集团云南滇中引水二期大理段项目部、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大理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二:
2025年度一般监管检查单位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一般监管单位(101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39座:(苍洱加油站、环泰加油站、凤仪加油站、云峰加油站、温泉加油站、石龙加油站、万花溪加油站、福星加油站、磻溪加油站、上荷花加油站、天隆东加油站、天隆加油站、凤凰加油站、凤岗加油站、诚荷加油站、清碧溪加油站、漾富加油站、龙山加油站(东)、龙山加油站(西)、满江加油站、七里桥加油站、苍龙加油站、康乐东加油站、康乐加油站、大理加油站、建设加油站、荷耀加油站、上关花加油站、飞来寺加油(北)、飞来寺加油(南)、西窑加油站、下关加油站、普和A站加油站、普和B站加油站、小白营加油站、小白营南加油站、光辉加油站、阳溪加油站、龙竹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销售分公司加油站20座:(大运加油站、金花加油站、凤北加油站、向阳加油站、满江东加油站、兴鑫加油站、全兴加油站、双廊服务区加油站1站、双廊服务区加油站2站、湾桥加油站、富海加油站、登龙加油站、创新加油站1站、创新加油站2站、喜洲加油站1站、喜洲加油站2站、凤仪物流园区、客运中心加油站、阿鹏加油站、福源加油站),中海油云南销售公司加油站3座:(大理沐月加油站、大理映雪加油站、大理览川加油站),私营加油站10座:(大理中红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玉龙农工商总公司玉龙加油站、大理市挖色加油站、大理市玉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加油站、云南强林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凤仪加油站、大理天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大关邑加油站、云南泰昌石化有限公司四十里加油站、宏光石化下关风加油站、双廊加油站、苏辉石化滇西加油站),其它29户: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航空加油站)、中航油大理油库、大理南星化工、大理钱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冠谊经贸有限公司、大理俊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天利恒经贸有限公司、大理市钱高五金气体供应站、云南天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大理市智强化工有限公司、大理索佳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善优商贸有限公司、大理市滇云商贸有限公司、大理市钱刘气体配送中心、大理市上关镇苏寿全气体销售点、大理盛兴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大理市平达瓶装气体经营部、大理云纤气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平展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聚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理中安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大理市慧云化工商店、大理市东飞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国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大理峰景工贸有限公司、云南中天聚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理悦宸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理市建中香料有限公司、大理钱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上登分公司。
二、安全基础和执法科一般监管单位(133户):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大理天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大理大啤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强标塑业有限公司、大理市民族塑料厂有限公司、大理怡祥纸业有限公司、大理辉煌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九恒印务有限公司、大理汇泉塑业有限公司、大理市汇祥塑业有限公司、大理天龙印务广告有限公司、云南长润新天工贸有限公司、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白药清逸堂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大理瑞品金阁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通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大理金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大理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大理神野有限公司、大理白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天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理宏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理鑫鑫商砼有限公司、大理海东鼎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大理)有限公司、大理鼎越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理乾鑫建材有限公司、大理丰延建材有限公司、大理天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长江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云南江南特变电气有限公司、大理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大理州天海综合加工厂、大理瑞祥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德瑞纸制品有限公司、大理市兴丰纸杯厂、云南美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大理万塑龙塑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美亚印刷有限公司、云南钦华集成房屋制造有限公司、云南钦华集成房屋制造有限公司泡沫厂、大理瑞雪纸业印刷厂、云南宏祥瑞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大理共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理天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市高科物资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厂、大理市伍伍塑料制品厂、大理市泡沫海绵厂、云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玖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恒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理钰丰工贸有限公司、大理市沈鸿耐磨材料铸造厂、大理州新元机械设备配套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聚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大理龙门石棉制品厂、大理鼎邦沥青经营有限公司、大理大能电杆厂、大理腾源水泥制品厂、大理科兴轻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大理明泰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华泰玻璃有限公司、大理奥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重庆市顺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云南鸿盛达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建平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明博管桩厂、大理杭泰新建材有限公司、大理光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昆明石棉制品厂、大理正华建材有限公司、大理雄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苍山雪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双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千村红饲料厂、大理友华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理金典饲料有限公司、大理嘉业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大理兴农饲料有限公司、大理新秀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市华跃农特产品有限公司、大理市益兴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森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吉祥木业有限公司、大理宜和红红木家私根雕厂、大理市腾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美林家具制造厂、大理州木材厂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南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凤仪镇兄弟家具厂、大山木制品厂、大理市惠民木制品加工厂、大理市凤仪镇火焰生物质燃料经营部、云南沅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理鸿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理鑫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理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福泽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广大铁路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大理现代物流商贸有限公司、大理州云弄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聚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滇峰饮品厂、大理市小宝贝饮料有限公司、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碧波山泉水厂、大理苍山感通山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大理市泉源商贸有限公司、大理市大兴量贩百货有限公司、大理天城大卖场有限公司、大理市建设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乐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大理市滇禧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大理正信光电能源有限公司、大理致信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大理马杨屠宰有限公司、大理兴诚生猪屠宰厂、大理七彩佳源有限公司、大理粤华石村经营部、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凤仪分公司、大理圆汇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速瑞物流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海川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大理润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七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市炬能生物燃料经营部、大理市恒旺塑料水管加工厂、大理和创家具有限公司、大理市盛鑫家具有限公司。
附件三
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监管检查执法人员:赵寿军钟明翔+政策法规科1人
监督检查执法内容: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监督检查执法时间安排
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9个,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8个,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3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4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5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6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当月监督检查执法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4家;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7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8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9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0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二、安全基础和执法科
监管检查执法人员:施林伟、昝林学++政策法规科1人
监督检查执法内容: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烟草等行业领域、重点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检查执法时间安排
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9个,开展春节前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在建重点工程安全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8个,开展春节后工贸行业领域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情况检查;
3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仓储企业安全检查、督促指导规模以上未达标的工贸行业企业及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新改扩建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
5月份,安排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烟草等行业防粉尘爆炸专项安全执法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6月份,安排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7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件评查工作,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8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商贸、烟草等行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9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组织开展“中秋节”、“国庆节”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领域、在建项目工程安全执法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0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企业“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情况检查,对近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按“四不放过”原则,检查开展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评查工作,对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按照年初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对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回头看”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并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监管检查执法人员:阿文山、毛振龙、赖雄
监督检查执法内容:配合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和安全基础执法科依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检查执法时间安排
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9个,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8个,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3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4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5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6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2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7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8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9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0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1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12月份,安排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4个,在“一区一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安排1个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并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监管检查执法人员:赵锦桐、赵群艳
监督检查执法内容:配合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和安全基础执法科依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检查执法时间安排: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督执法科及基础安全执法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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