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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及消防安全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及消防安全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 2023年08月24日
- 来源: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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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及消防安全领域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3年5月20日我市大理镇南门村委会一电动车维修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扛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月18日就北京丰台区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巩固大理古城、环洱海流域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专项治理成果,按照《大理市细化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具体措施及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电动自行车领域风险隐患,督促电动自行车租赁、维修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主动淘汰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进行批量充电,落实对消费者使用电动自行车时的不得乱停乱放的告知义务,推动电动车租赁、维修行业规范运营。一是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要组织清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要严把源头安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三是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维护安全常识。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三、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找准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由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职责对大型活动、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医院、危化品场所、仓储物流场所、交通枢纽站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要重点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人防技防措施,落实巡查制度,严防发生火灾。属地政府要组织发动村(社区)等基层力量排查本地厂房、物流仓储、自建房、群租房、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门店等场所火灾隐患,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备战经常,进一步落实消防救援准备工作。要加强古城、古镇、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旅游景区、城中村、出租房密集区域等重点场所的“六熟悉”工作,摸清重点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周边道路水源情况,认真修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培训,建立完善应急调度指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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